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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中期

地方政府创新采纳行为研究:一个比较分析/李 妮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妮 日期:2015-03-06 17:49:40
umpt(2002)比较了分权体制和集权体制下的政策创新。如果地方政府在性质上是相对同质或者数量比较大的话,集权体制将引致更多的政策创新。如果存在多种可用的政策创新方案,分权将导致更多的政策创新。上文描述的合法型创新采纳行为或可以成为此论断的一个注解,地方长官的权威使得某一成功的创新政策得以快速采纳,在整个区域内迅速扩散。成功的政策创新能为其他地方政府提供有用的政策创新信息,也激发其他地方政府的效仿与学习。
  五、结语
  在倡导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今天,作为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手段——政府创新,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等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的创新,日益受到重视。关于创新的讨论才刚刚开始,地方政府的各种创新采纳行为也在日复一日地发生着。本文的研究结论是,创新采纳通常体现为压力型采纳、合法型采纳、竞争型采纳、学习型采纳等几种行为模式,在不同的科层任务环境中,创新采纳行为的主体——地方政府扮演着执行者、传播者、竞争者与学习者等角色,实现组织创新,同时完成科层任务,获得组织合法性,应对社会压力,取得政府间竞争优势。当然,这样的划分并不代表几种采纳行为具有清晰的边界,也不意味着某种行为完全由某种机制发生作用,而是从便于分析的角度出发,抽取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机制进行讨论,彰显其差异。实际上这些机制是相互发生作用的,如竞争机制对追求政绩的竞争型采纳与追求组织能力提升的学习型采纳行为均有影响,而合法性机制并不是组织间进行创新模仿的唯一解释。
  采纳行为表现各异,却是组织在特定制度环境下遵行恰适性逻辑的理性选择。压力型体制及中央设计的政治锦标赛是创新采纳行为的制度背景,处在集权体制下层级末端的地方政府,任务情境在创新的采纳行为中以不同的方式得以呈现。这些不同的创新采纳同时也产生了不同的结果,带来不同的影响。竞争型采纳很多时候引发为创新而创新的后果,而没有考虑创新制度的应用价值和适用性,在创新政策上的微调很多时候只是形式上的调整,并没有实质的加工与再创造,以“形异”来获得创新政绩。合法性机制下的快速扩散型采纳行为,实际上发生了目标替代,除了应对舆论与社会压力外,在一定程度上还充当了营销与宣传的角色,迅速地在整个区域扩散,向上级政府发出创新绩效的信号,以获得社会、上级的关注和认可,进而营造一种积极应对上级创新政策的氛围。学习型采纳,促进了组织之间的学习,尤其是向发达地区学习和借鉴制度安排,模仿中融入地方特点,或适应地方的总体框架,最有可能带动组织结构与制度的真正改革。压力型采纳证明,一旦某项政策或制度安排被确定为科层任务,则这种创新的扩散阻力甚小,但采纳过程中缺少积极主动性,并且较少对融入本地情况的考虑,完成即是目标。换句话说,如果能很好地运用压力型体制下完成科层任务的强制性驱动力,那么对于某种制度的迅速扩散是极有效率的选择。但此种情况,较少考虑地方特点,采纳显得机械,并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创新带来强大的动力,在创新政绩的比拼上,各显神通。创新作为一种制度竞争,如不以目标数量为标的,而以创新获得的绩效改良为标的或以创新提供的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为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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