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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公共治理的悖反实践与共识机制——基于扁平化治理与半正式治理的现实考察/贾晓港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贾晓港 日期:2025-09-12 10:05:35
焦管理,其隐含预设剑指基层政府或组织是否致力于建构群众主体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农村未来必须秉持以人为本的治国理政精神,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治理主体性。唯有如此,乡村全面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才有不竭的力量之源。
  四、城乡公共治理的共识机制
  以扁平化治理和半正式治理为典型模式的城乡公共治理虽有诸多不同,但两者同样作为服务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机制创新,也存在一些共识性机制可供总结。
  (一)有效的技术化治理
  从面向社会的总体支配转到技术治理以来,作为一种治理机制和治理理念的技术治理盛行于国家治理的各个场域,为治理有效提供了技术基础。城乡公共治理中的范式创新更多是将技术治理视为一种治理机制而加以应用,如项目进村、抓典型、树亮点、立标杆、简约治理、第一书记制度、派驻工作队等实践创新都是技术治理的生动显现,扁平化治理和半正式治理亦复如是。如果回溯技术化治理产生的本土渊源,则是以效率作为目标指向的国家变革引领着各个领域的治理行动。放眼于城乡公共治理中的创造性实践,更加能够明晰政府公共行政对效率这一工具理性的不懈追求。其中,扁平化治理试图通过缩减管理层级,提升社会需求的回应性和响应速度的迅捷性,即通过治理体系调整提振社区治理效能;半正式治理则力图通过增加治理层级强化国家的信息汲取能力,进而降低乡土社会的复杂性[23],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二)多中心的协同性治理
  治理的本意就是多中心治理,所谓协同和合作不过是其中应有的内涵,换言之,多中心的协同治理是每一种治理创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愈加充满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乌卡社会”,没有任何一种治理形式是由单向度的力量铸就,如果存在,那么便是以强力驱动和暴力作为背书的结果。吊诡的是,多元治理虽势在必行,但在现实中难以实现,乡村治理和社区治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群众主体性缺失问题,“干部干、群众看”这句行政谚语就是明证。田野调查发现,多元协同治理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领航下虽然是城市和乡村的共同追求,但在社区治理和乡村治理中呈现出两种差异极大的面相:城市社区的扁平化治理使得居民主体性更容易被调动与建构,而乡村社区的农民主体性却缺失。如果按照既定的理论设想,乡村是熟人社会而城市是陌生人社会,那么主体性建构在农村社区应该比在城市社区更容易,但城市和农村的文化结构在多种因素影响下早已出现了颠覆性翻转,即当下的多中心协同治理在城市社区更容易实现,在农村社区,国家则试图通过第一书记驻村帮扶、项目进村和政策入户等形式调动农民主体性,助推协同治理的实现。
  (三)灵活的适应型治理
  复杂情境中的适应型治理是指一套具有灵活性、包容性和机巧性的行动或方法,其原则在于不断适应环境变化所涌现出的新特质要求。[24]众所周知,城乡基层社会处于一个信息交汇、事务繁多和需求多元的场域,治理的复杂性和效果的不确定性倒逼基层政府与组织以灵活机动的适应型治理加以应对。囿于城乡公共治理的差异性与特殊性,两者在某些事宜上的结构回应和体系嵌合或许各有千秋,但两者都不得不面对“上面千条线”与“下面一张网”的治理格局,进而生成具有变通色彩的适应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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