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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公共治理的悖反实践与共识机制——基于扁平化治理与半正式治理的现实考察/贾晓港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贾晓港 日期:2025-09-12 10:05:35
具有科层性质的组织延伸,以解决乡村社会外源性领导力输入缺失和村庄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应该说,科层化的组织延伸是县乡政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权变结果,是一种压力型体制下的权威拓展[14],希冀以此解决农业税改革后乡镇政府的悬浮困境,建立起国家与农民的关系联结,重新形成“家国一体”的基层治理格局[15]。向下进行组织延伸,通常是将重组乡镇政府既有治理资源和利用村级组织现有治理力量相结合,在乡镇与农村之间构建起一个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的组织层级,对乡村社会进行更精准、更可及的管理与服务,具体表现为对第一书记、工作队、管区和片长等主体施行包干责任制等治理实践[16],让科层化的国家权力“飞入寻常百姓家”。
  2.行政式的乡村治理
  应该说,延伸科层组织的必然结果是引致行政式的乡村治理,故而才有了“行政吸纳自治”“行政消解自治”和“自治行政化”等实践表述。正如徐勇所言,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不可避免,其既是基层政权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基础性权力建构的关键之举。[17]乡村社会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因为在日益市场化和城市化的现代社会,农民的生产生活形式已从原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转换为半工半耕的现代经济[18],而城市的市场竞争体制并没有给进城农民提供足够的保障,一旦发生颠覆性的市场危机和社会风险,乡村的社会保障体制便极其重要,其作为稳定器和蓄水池的作用也愈发明显。[19]故此,对乡村社会进行国家建设是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政治考量,而行政化的方式则是效率审视下的理性选择,当前最重要的或许是思考如何使国家资源输入和行政嵌入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而不至于产生内卷化的治理困境。[20]
  3.效率性的结构安排
  如果说传统中国的简约治理是以低成本、高效率的经济优势占据了治理实践的上风,那么当代中国的半正式行政则是以韦伯式的官僚制对效率因素重新进行了诠释。只有在科层化的组织延伸和行政式的乡村治理加持下,半正式治理才能在高度分散且极具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非程式化特征的乡土社会运行有效。可以说,一旦缺失了管区制度和片区机制等第三领域组织将乡村进行区块划分,仅凭乡镇政府有限的治理力量和治理资源难以实现治理有效;一旦缺失了第一书记、工作队和职业化村干部的进村入户走访机制,便难以建立起整个国家治理的信息基础[21],而这正是国家照看社会的技术治理模式得以运行的前提条件[22]。因此,要实现对乡村社会的规范化、正式化、精准化治理,离不开建立在第三领域基础上的信息收集机制。以组织延伸为表现的半正式治理是一种效率性体现,其依靠的组织基础便是多层级、精细化的乡村治理体系。
  总的来说,扁平化治理与半正式治理的悖反实践表现在三个方面:前者偏向于减少组织层级实现精准服务,而后者钟爱于增加管理层级实现精细管理;前者以联动式的社区治理希望消解行政对自治的超越,而后者以行政式的乡村治理试图强化行政对自治的僭越;前者以治理体系的结构性调整来回应社区居民的社会性需求,后者以结构安排的渐进性变革来建立基层治理的信息基础。可以说,治理层级的多寡只是两者在现阶段表面上的差异,最本质的不同在于城市社区关注服务而农村社区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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