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理论版阅读
更多
2025年第2期
算法赋能基层治理的智能鸿沟及其弥合之道/刁俊文 石 路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刁俊文 石 路
日期:2025-05-20 15:57:11
、组件共建共享、云资源高效利用等机制,实现基层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一站式浏览、一揽子申请、一体化配置。与此同时,建立政企、政社和政智等算法主体协同共治模式,消除基层治理的数据壁垒或信息孤岛现象。
二是树立场景化治理思维,明确技术运用边界。算法赋能的效力可能会因为应用主体、服务对象以及治理场景的不同而上下波动,但一味任由算法权力扩张,为了智能而智能,算法技术就会侵犯“人—技”合作的共生性。具体来看,算法嵌入基层治理的适应性供给需要立足基层社会的资源系统与基础环境,充分考察治理场景的多样性、地方性和特殊性,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具体的算法服务。基层社会空间既是生产生活和日常交往的场域,也是硬件与软件资源整合的平台,平台、部门、环境和资源等禀赋存在差异性,相应的算法场景也千差万别。因此,要基于政府职能、服务对象、管理部门的不同要求,建构学习场景、网络关系场景、交互场景和权力场景等算法场景。[24]决策部门可借助算法平台提供差别化、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激发基层治理主体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克服数字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
三是完善法律规制,促进算法善治。一方面,参考欧盟使用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基层政府作为最后的“数据守门人”,应要求数据收集者在被收集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所必需的数据,并且遵循数据“最小化原则”,说明用途和保留期限,过时删除。另一方面,基层政府需要创新算法监管方式。要定期审查算法运行状态,实时监控和评估算法运行结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包括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在内的多元监管体系[25],形成一种可持续性的“党管算法”“党领共治”的协同治理格局。此外,要推动头部企业构建负责任、容错率低的算法模型,成为算法主体中的“掌舵人”,全面落实算法责任议题。
(三)以算法共享理念赋能基层治理,实现智能生态的主体性
算法共享是智能生态的目标指向。算法治理的本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治理过程,在基层治理中,人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算法技术仅仅是辅助治理主体的高效工具,因此,要杜绝人与技术的关系颠倒,以及使用者的主体性和独立性丧失等现象。
一是外赋内增,提升弱势群体的算法思维素养。从外在赋智的角度来说,家庭数字反哺和社会针对性支持可以提升弱势群体的数字能力。一方面,老年群体在家庭中处在智能化的底端,需要子孙辈长时间以及全方位的鼓励和帮助,才能逐渐地理解智能化逻辑。另一方面,社区党组织及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有针对性的数字化服务。比如,构建智慧助老—点单式适龄化服务系统,为老年人提供具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从心理层面的内在增能来看,智能鸿沟并不完全是外在因素导致的排他性,弱势群体对技术的不信任、对未知的恐惧心理也是重要因素。因此,可以保留线下服务窗口,通过志愿者或网格员的一对一帮扶,使弱势群体有效实现业务办理,如水电燃气费缴纳、证件办理、扶残助困申请等。在此过程中,志愿者或工作人员可以人为地收集数据,录入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减少算法治理的盲区。此外,全社会要关注智能鸿沟治理的价值导向,创造有利于弱势群体共享数字发展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