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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期
算法赋能基层治理的智能鸿沟及其弥合之道/刁俊文 石 路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刁俊文 石 路
日期:2025-05-20 15:57:11
形数据和视频数据等形式呈现的数据是算法的前提[2],是其存在之存在。可以说,数据表现出的“是什么”(what),算法才能依据它而得出“为什么”(why)以及“怎么办”(how)。模型则是算法在规训数据元素后构造和扩展的数据结构。实际上,算法就是人类和机器交互下进行数据处理的计算方法、数理法则,通过指令的有限序列、人为规定的程式化的操作步骤,在程序设计语言、自然语言和流程图等方式下完成对数据的逻辑描述。陈海贝和卓翔芝认为,赋能是借助特定的方式给予特定人群能力,包括生存、生活和发展等社会能力。[3]那么,“算法赋能基层治理”在本文作为一个集合性概念,内蕴着两方面含义:一方面,强调算法的技术特性,即治理行为与过程的“算智”思维。具体的基层治理问题通过转化成数字的方式,自动在算法的大模型中“求解”,进而得出算法决策结果;另一方面,使用算法(先进工具和方法)的技术治理,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现代化治理[4],因为其存在“算法黑箱”“算法霸权”等一系列涉及算法不平等的负能治理。因此,算法治理研究理应回归主体能力、治理对象、决策结果本身,从发挥技术赋能的主体平等性角度出发,探索算法赋能基层治理的智慧之道。
智能鸿沟作为数字鸿沟在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形态,逐渐出现在社会公众的视野中。目前,学术界关于智能鸿沟问题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从理论维度出发,围绕着智能鸿沟的定义、形成、表现、特征等方面展开研究。例如,杜骏飞从哲学意义上定义了智能鸿沟的内涵,指出脱离智能技术的人群失去了社会意义上的身份证明,这种鸿沟显著地体现在生产、生活的维持上,并非简单的信息—符号的转码过程[5];杨峰从人工智能扩散的角度指出,智能技术的红利并不能惠及所有的物理空间和群体,即使他们在技术创新扩散的过程中因拥有机会而受惠,也无法实现边际收益的平等化,从而形成了智能鸿沟[6];周尚君和谢林杉进一步认为,算法不平等包括被决策者的主体性丧失、算法歧视导致个体不公以及算法侵害的归责难题[7];郝宇青和王海建通过理性审视人工智能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限度,总结出接入鸿沟扩大、使用鸿沟不平衡性加剧和“数字利维坦”现象严重三种具体形态[8]。
总体而言,从算法赋能基层治理角度分析智能鸿沟问题的研究成果还相对薄弱。有学者认为,到目前为止,“数字鸿沟研究还没有在国家层面将算法意识作为衡量数字鸿沟的一部分,而是更多关注实际操作技能”[9]。因此,我们在讨论算法赋能基层治理时,不能仅着重捕捉“使用算法的治理”的工具性逻辑,而忽视基层智慧治理隐含的变革后果,否则将难以意识到不同人群对算法治理的看法各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算法赋能基层治理何以增强?基层治理中的智能鸿沟何以弥合?技术逻辑与治理逻辑何以匹配?这正是本文力图回答的问题。
二、算法赋能基层治理的智能鸿沟之表现
数据化、算法等大规模连接过程催生了负外部性的智能鸿沟问题。所谓智能鸿沟,是指人类在使用智能技术过程中所引发的社会分化现象。[10]在“数字中国”建设的背景下,算法技术的嵌入式应用逐渐成为基层治理模式创新的重要议题和关键变量。对此,既要懂得运用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