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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中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比较及改革启示/陈 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陈 英 日期:2019-04-12 16:55:33
活力、强化国有企业生产社会公共产品的职能是卓有成效的。那么,在当前供给侧结构性调整背景下,虽然我国不能照搬、照抄美国的做法,但是其先进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大有裨益的。
  首先,优化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一精神指引下,公司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公司股份制改革就是要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通过开放资本市场,为国有企业上市和整体重组上市创造条件,对于公益类和商业类特定功能型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对于商业类中的纯粹竞争型国有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根据市场规则有退有进,合理流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一般需要在保证国有产权处于控股地位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出资入股、参与定向发行股份、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和融资租赁等形式参与企业改制重组,尝试将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等社会资本以机构投资人的身份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在资本市场购买国有企业的股权。试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方案。现代企业契约理论认为,现代企业不仅是一个物质资本的合约,还是一个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的合约,应该从资方雇用劳方的单边治理转变为资方和劳方的共同治理。因此,在未来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最好的股权结构状态就是国有股、社会股和员工股三方共存,互相制衡、合作共赢。
  其次,创新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其“委托—代理”的产权安排就注定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它是一个内生性的制度问题。因此,如何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才是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正确思路。“内部人控制”问题实际就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维护以社会资本为主的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中小股东局限于自身条件等很难对企业行使监管权,这就需要培育专业的公司治理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势力,接受委托代表中小股东进入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参与选举董事会和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股东的权力得到加强,可望将“内部人控制”的负面效应降至最小。总而言之,制度性的问题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再次,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公司制度。国有企业的现代公司制度需要顶层设计,政府作为主体在国企改革中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以实现政企、政资的真正分开,以及分类特许经营和政府有效监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政府主导国企改革不等于加强对市场的干预,而是力求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寻找一种再平衡关系,进一步清晰政府的定位,还权于市场、还空间于企业,增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的能力。当前,“去产能,降杠杆”已经成为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任务,需要政府主动作为,促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制定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债转股等方案,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最后,调整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机制。在改革内部运营机制方面,我国国有企业可以把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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