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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地方换届中使用好不同年龄段干部的原则和策略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董励华 陈 涛 日期:2011-06-30 15:56:46
其中要有43岁以下的干部;县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保持以48岁左右干部为主体,其中要有35岁左右的干部,保留部分50岁以上的干部。这些规定符合干部成长的规律,符合老中青的“橄榄型”配置,但在具体实施中仍要根据实际情况保持适当的弹性。在党委班子中,书记通常要相对老成持重;政府班子中可多配年富力强、有闯劲的年轻干部;人大、政协班子中年轻干部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2.根据不同层级的情况,科学规定领导班子年龄段比例。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必须科学地确定各年龄段干部的比例,实现优化组合,形成梯队结构。为形象地展现梯队结构,许多地方对班子中老中青干部所占的比例用数字组合表示,有主张“三五二”的,有“二五三”的,还有“三三制”的。尽管组合的比例各不相同,但主张拉大年龄区间是共同的。人为地降低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一方面保留了不少年龄偏大的老同志,另一方面硬拉几个二十多岁的干部上来作陪衬,这种违背客观规律的“两极式”年龄组合,不能叫梯队结构,也不可能成为最佳年龄结构。要根据不同级别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相对科学的配置模式。如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应以45岁左右的中年同志为主,其中50岁以上的老同志占20%,青年干部占30%,35岁以下的干部一般不进入核心层任主要领导;乡镇一级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面对矛盾,在年龄上不能过分追求年轻化,以2∶4∶4为宜,乡镇党委书记一般以40岁左右为主,乡镇长可配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30岁以下的干部原则上只能担任乡镇副职。

  3.兼顾各年龄段干部的实际,合理确定不同领导班子任职的年龄界限。为防止班子结构老化,实现吐故纳新,使班子经常保持合理的年龄结构,在换届中各地对领导干部都确定了任职年龄界限,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其实是迫不得已的“一刀切”。这一做法虽然在操作过程中确实提供了可操作的年龄量化标准,但必然造成“一竿打倒一片”,出现“通杀”的情况,打压积极性,浪费人才资源。有的地方搞“七上八下”,即57岁再干一届,待届中退休,58岁则不再提名,改任非领导职务,没有非领导职数的,干脆不下文,没名没分地等退休;有的县区则把“退二线”的年龄定在52岁。这就产生了一个不可回避的新问题,使那些超过任职年龄而又未到退休年龄的干部成了“自由人”,这部分干部既占单位的编制,又不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有时还会给现任领导制造一些麻烦。这不仅没有使编制和财政的负担减轻,而且导致新的补充人员进不来。因此,在领导班子年龄切线的问题上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酌情处理。要注意从每个干部的实际出发,对同一年龄段的干部,因其体力和智力存在一定的差异,也应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各级基层领导班子应由地市一级党委统筹指导,以县区为单位切线为宜。在市、县级机关部门的领导班子或中层干部中,不宜采用“一刀切”的办法,如精力、体力允许可以一直工作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尽量避免为了培养年轻干部而挫伤其他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四、从微观层面统筹解决好不同年龄段干部调配的具体问题

  1.统筹解决“给位置”的问题。在集中换届时,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实行全额定向推荐,从实践上看,除少数到龄的和表现较差的干部外,得票高的大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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