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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下期

儒家社会建构中的“面子”与农村基层协商民主/郑聪杰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郑聪杰 日期:2020-03-18 16:39:20
会形象。是故“面子”中的人缘要素能够在相当程度上使协商政治摆脱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因,超越私利的简单表达,鼓励个体站在集体或他者的立场思考,寻求互惠的最优化,进而实现对自利道德的矫正和公共利益的强调。所以“面子”作为中国人在长期交往中形成的具有持久生命力和约束力的非正式规则能在基层协商中承载起平衡不同成员间话语权及“道义政治”实现的任务,调试着正式规则正当性与可行性的发挥,以此达致程序价值与实质功能的并重统一。
  (三)权威性的效应何以实现
  协商民主和公共治理的生命力在于实践的绩效,没有实际效果,则不可能持久。因此,加强协商结果的贯彻落实,减少乃至规避决策与执行间存在的罅隙至关重要。任何政治实践都不可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协商结果的执行首先面临物质资源配置的问题,若出现资源空间狭隘、资源输入贫乏的状况,将会导致协商民主的成果运用显现出效果不佳的尴尬局面,侵蚀村庄协商治理的长效发展与外在权威。然而随着公社体制的解体,村庄在获得更大自主权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通过正式组织渠道获得资源的能力。为解决村庄公共品需求与供给间的不均衡,避免协商结果的执行陷入无助的境地,村民们经常会尝试通过各种非制度渠道汲取维系协商所需要的配置性资源。实际上,暂且不论结果如何,“面子”中人品要素定义的言行要符合道德规范的倡导早已指示出这种对村庄事务热衷的态度以及强烈的公共责任感本就应是个体内心在“面子”规则运作下自然应有的反应。当然,根据德才兼备的社会认知和评价标准,追求德的道德驱动在触发个体以各种名义为村庄争取外部资源方面的作用固然重要,但与此同时,才能也是通向中国人完善人格的重要内容,所以那些因自身能力水平高、人脉网络广泛而在其他成员心目中占有较高心理地位的个体在为村庄寻觅物质资源的行动中,自然而然地被希冀谋取更多村外利益。“面子”的能力要素虽具开放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民众都具备相应水准,故而潜在地掌握解决资源困乏的手段,且追求自我形象提升的村民常愿意依凭自身实力和社会资本来担此重任。因为一旦成功,他就会在村庄内很有“面子”。
  此外,“协乃‘同心之和’,商乃‘商量裁制之谓也’”[9]。权威的存在、调节和运作是任何秩序有效运行都不可摆脱的底层逻辑,若没有现实权威参与协商结果的执行与监督,则协商结果的效力往往令人生疑。正因为此,那些公正公道且与他人关系和谐融洽的村民自然在此被寄予厚望。他们不仅具备存在于主体社会属性背后的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较强的亲和力和话语表达能力,而且良好的主体道德伦理属性也使人们相信他们能够坚守相对公正、中立的立场,能够自觉捍卫村落的公共利益。正是由于权威力量所具有的这些内在特征保持了他们在其他成员心目中受人敬仰的心理地位,并依靠良好的社会资本构筑起贯彻协商结果的恰当权威,在督促其他成员遵照共同确认的协商结果行事中,维系对协商民主成果的尊重。
  四、现实政治中“面子”与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多向关系及“实体性面子”的抉择
  儒家的伦理道德是中国人基本的社会规范。正因为此,“从社会学的客观性观点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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