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7年4月中期

差异与同构:公共价值下的民生政策舆情风险评估/李 颖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颖 日期:2017-04-26 16:09:48
把制定实施重大民生政策的舆情风险评估办法作为民生政策实施的前置条件,遵循谁实施、谁评估、谁报审的原则,科学应对已知的舆情风险,避免政策流产,损害政府公信力。如地方的宣传部门、网信部门作为专业机构,要对舆情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和跟踪。涉及多个地区、行业、部门的,由牵头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并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配合并承担相应责任。三是根据预案开展舆情应对演练。在当前传播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舆情演练应该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一样受到重视。要通过编制完整的舆情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定期开展舆情回应演练,以形成科学完善的突发舆情处置机制。通过演练来检测预案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并进行预案的修订与完善,使民生政策的舆情引导能够更加凸显出公共价值的精神内核,体现出民生政策的社会意义。
  (四)强化政务回应,不断增进政策价值共识
  民生政策舆情风险的防范,离不开政府的有效回应。在“互联网+”背景下,新媒体的兴起给舆情传播带来极大的便利,建立自上而下的常态化政务回应机制对推动政策舆情回应的科学运行、防止政策舆情风险的产生极其重要。目前各级网信部门、宣传部门的协调联动表明,社会正在构建一种线上线下全方位的回应体系。对民生政策而言,更应立足公众需求和价值期望,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政务舆情回应体系,加强对舆情发生的轻重缓急、影响程度的上报和研判,以便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对政策舆情回应进行调整,让关于政务回应的语态更加适应舆情的变化。
  同时,要合理设置舆情回应标准,确保回应效率。一要加强回应议程设置,事后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反馈标准以便改进。二要进一步提高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实效性,通过多种回应方式提升回应信息的精准到达率,实现多种回应形式之间的互动传播,避免公众产生理解偏差。三要快速回应、及时发声,第一时间填补信息真空,快速形成作为政策制定主体的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良性沟通的渠道。同时,还应加强政府官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政务舆情素养、相应的回应能力方面的建设,促进舆情分析和研判、舆情监测、舆情危机预警、舆情引导和修复、政府官网建设等舆情工作机制各个链条的循环发展,有效防止舆情风险的产生。
  综上所述,从公共价值看民生政策中的舆情风险,其实质是社会个体(群体)在政策价值认同上的一种分歧甚或冲突,从而使得民生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面临来自社会或者网络的各种负面信息、虚假信息、谣言等。由于民生政策与社会公众利益的高度关联性,以及与敏感民生问题的紧密联系,在“互联网+”的传播环境下,这些负面信息通过发酵很可能产生舆情危机,引发舆情事件。如果引导和管控不当,甚至会演化为突发事件。
  因此,要重视舆情风险的防范与治理,通过实时的舆情监测做好舆情预警和舆情发展动态分析,监控在网络上、社会上与民生政策相关的各种言论话题,对于可能引发风险的言论及时加以引导和化解。可以预见的是,作为舆情风险防范的前置环节,舆情风险评估将在未来的政策流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江渝.西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民生政策的优化策略[J].中共四川省委党
[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