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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治理研究:进路与反思/沈费伟 刘祖云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沈费伟 刘祖云 日期:2016-01-27 17:27:44
:村庄社会关联中的村民选举参与》等。三是数理统计法。目前,数理统计法应用到乡村治理研究中还比较少见,从我们对现有乡村治理文献的总结中发现,其中南京大学肖唐镖研究得比较充分,如他在《中国乡村社会中的选举——对江西省40个村委会选举的一项综合调查》《中国农民政治信任的变迁——对五省份60个村的跟踪研究(1999—2008)》《中国农村村民自治运行的区域特征与经济背景——基于一项全国性调查资料的综合分析》等文章中都应用了数理统计方法。
  (三)“面”的层面:乡村治理研究主题的形成及其理论展开
  在“面”的层面上,学者们主要针对乡村治理这一议题本身展开系统性的考量和探究,并由此形成了不同的研究主题和研究面向,提炼出比较成熟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研究范式。
  第一,关于村民自治的研究。如果对中国乡村治理研究追根溯源,那么关于村民自治的研究便是这个源头。20世纪90年代中期,徐勇、项继权等人将村民自治研究拓展为村级治理研究,由此拉开了我国乡村治理研究的序幕[2]。徐勇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中运用理论阐述和田野调查,深入分析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自治内容、运行机制、功能限度等。吴理财(2002)从国家建设的视角出发,详细探讨了村民自治的工具价值和历史功能。卢福营(2008)的研究揭示了村民自治在实际运作中的困境与偏离,认为这一制度还有待改革和扩展。在此基础上,董江爱(2008)进一步提出,新农村建设不仅有利于拓宽村民参与的渠道,还有利于增强村民参与的热情,更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村民参与水平,它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深化和发展。
  第二,关于村治模式的研究。围绕“什么样的乡村治理模式是合适的”这一话题,众多乡村治理学者进行了关注与探析。从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来看,主要存在对现行“乡政村治”模式不同看法的三大派别:支持派、改良派和否定派。一是以金太军为代表的支持“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但他们也认为这一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健全乡政村治制度体系,实现乡政与村治的法治化[3]。二是以徐勇、贺雪峰等为代表的要求改良现在的“乡政村治”模式。徐勇(2002)认为,现在的“乡政村治”模式存在问题,需要对其进行改良,并且提出了“县政、乡派、村治”模式和“乡派镇治”模式。这一想法得到了徐增阳、黄辉祥等人的支持,他们也提倡“乡派镇治”模式,即在乡设立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在镇设立一级政府。贺雪峰则提出以农民主要行动单位为基础的村治模式。三是以沈延生、郑法等为代表的完全否定“乡政村治”治理模式。沈延生(1998)认为,建立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新型村政,关系中国的行政发展与政治发展,也关系中国农村的产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提出“乡治—村政—社有”的治理模式。郑法(2000)则提出“乡镇自治”的模式,同时提倡建立农民的“三自”组织。针对以上这些模式的探讨,蔺雪春(2006)总结道,必须科学合理地规置党组织及其运作体制,理想的乡村治理模式应当是自下而上自发形成,且应当是多面向的。
  第三,关于乡村政治的研究。目前,学界对于乡村政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关于乡村政治的发展及变迁方面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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