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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避害型”领导行为的生成逻辑与破解之道/汝绪华 张凤波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汝绪华 张凤波 日期:2021-11-23 12:04:04
事兜不住”的现实考量下,部分领导者凡事避重就轻,刻意逃避责任。一是隐瞒事实。企图利用职务强权封锁一手消息,压制媒体舆论,无视最佳抢险时间而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瞒报、虚报、缓报,私下解决人员伤亡与事故赔偿问题。二是找人背锅。为推卸、撇清行政责任,将源于自身的祸因归咎于多元参与方中的“替罪羊”,并寻找诸多由头为自己开脱罪责。三是安于现状。行事风格胆小怯懦,处理工作畏首畏尾,甩不开创新的膀子,迈不开改革的步子。将路径依赖作为避责情境下的一种理性选择,一旦遇到挑战性工作就打退堂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四是推诿扯皮。对职能交叉地带的工作推三阻四,不愿接手时间长、见效慢的民生工程或时间紧、任务重的烫手山芋,有意回避和反对高风险性决策,借故摆脱棘手性任务。
  (三)“笼人心”避害行为
  下属爱戴、同僚拥护、上级信任等人情维系往往是领导者在官场中如鱼得水的关键;反之,若失去人心,则会让自己步履维艰。因此,部分领导者小心翼翼地经营着与单位成员间的关系,惧怕关系割裂带来的不良结果。一是不敢讲真话。在工作研讨会上因担心事后吃黄连,对上级领导的提议三缄其口,集体表决时就随大溜。丝毫不敢忤逆上级领导的错误决定,更不敢检举上级领导的失当行为。二是扮演老好人。处理工作难讲原则,对待下属的越轨与犯错行为始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得罪任何人。三是卖弄人情。在“唯上”心理和习惯性防卫思想的共同作用下,利用职务之便暗自为他人开后门或行使特权,屡屡照顾有靠山和背景的下属,以此换取官位“平安符”与晋升筹码。
  (四)“垒黑财”避害行为
  一些领导者打着伺机牟财的如意算盘,为降低灰色收入风险,尝试最大化隐藏腐败劣迹。一是隐瞒家人。在收受贿赂后不敢告知家人,暗中隐藏贿赂或秘密转移不明资产,亲自保管不明来路的“黑财”并定期检查,以防家人泄露或被牵连。二是暗中勾结。利用“黑财”在单位笼络心腹,假借他人之手私藏单位小金库。利用职务之便私事公办,以移花接木之术侵吞国家财产后,为防真相败露,伙同其他涉事人员共同造假。在预知风险后提前安排串供,联手抵制检查,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三是制造廉洁假象。日常消费低调,通过勤俭节约的日常行为与艰苦朴素的穿衣打扮伪装成廉洁奉公的清官,并在反腐工作会议上装腔作势,号召下属成为弘扬正气、清正廉洁的表率。四是借“企”洗钱。试图通过亲信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用企业行为把聚敛的“黑财”合法化,以此抹掉贪污行迹,逃避纪检监察机关的追查。
  二、“避害型”领导行为的生成逻辑
  “避害型”领导行为是领导者基于风险规避偏好的反向选择。其产生与扩大往往是由官僚体制、问责制度、监管方式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权责关系割裂、竞争性干部选任缺陷、权力监管漏洞是进一步催生避害行为的导火索,而领导者自身服务精神与学习能力的缺失则是避害行为产生的根源。
  (一)权责逻辑:高压问责态势下领导干部心态失调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让以往权力上的“无限政府”开始转变为权力受限的“有限政府”。行使“有限”的行政权力却要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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