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领导前沿

“避害型”领导行为的生成逻辑与破解之道/汝绪华 张凤波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汝绪华 张凤波 日期:2021-11-23 12:04:04
  【摘  要】“避害型”领导行为常表现出“趋快绩”“稳仕途”“笼人心”“垒黑财”等目的性特征。从形成机制分析,“避害型”领导行为背后隐含四重逻辑:一是高压问责态势下领导干部心态失调,二是竞争性干部选任存在工具理性缺陷,三是行政系统内外部监督尚未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服务意识淡薄与本领恐慌扭曲从政初心。破解“避害型”领导行为的关键在于健全问责容错机制、严把干部选任关口、完善履职监督体系、创新干部召回机制。
  【关 键 词】领导者;“避害型”领导行为;问责;监督
  【作者简介】汝绪华(1976— ),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领导科学、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张凤波(1995— ),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地方治理。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场域中的数字劳动研究”(项目编号:20CX04008B)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19-0032-04

 

  领导者的行为在趋利避害的刺激下常会发生偏移错位,其中,“避害型”领导行为就是领导行为特质的一种具象表现,是对基层政治生态的整体性影射,反映了暗藏于领导者的选任、考核、晋升、退出、上下级关系处理、面子观等之中的深层次逻辑,是领导者围绕风险、利益权衡博弈之后被强化的一种消极性行为。

  一、“避害型”领导行为的典型表现
  “避害”是生物的本能性自我反应,是对外界刺激的条件反射。领导者作为独立个体,在单位中也同样存在避害行为。只有当自身遭遇的风险损失明显高于激励获益时,领导者才会更偏好于具备自保功能的避害行为,从而有效规避单位危机,摆脱外界威胁,降低从政风险。正如学者邓韬所言:“为官不为则只需支付较少的决策成本和风险成本,而收益较高。”[1]“避害型”领导行为在本质上是为官不为的渎职表现,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类。
  (一)“趋快绩”避害行为
  支付较低的风险成本与决策成本是此类避害行为的显著特征。领导者在任期中为清除政绩绊脚石,改变不良局面,不惜将公仆精神与领导素养抛之脑后,将偏颇和极端思想付诸实践。一是工作激进。企图以“一刀切”矫枉过正,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等地方重大工作的关键节点上,单纯以结果为导向,对生产企业、流动摊贩动辄一关了之、一停了之。二是做官场“两面人”。人前虚心受教,广开言路;人后敷衍应付意见建议,拒不纠正。对于网络中批评自身工作和行为的言论视而不见,甚至凭借自身政治影响力强制删除负面言论,以防舆情发酵与事态扩大。三是弄虚作假。忙于应付上级各类检查,带头伪造各类虚假材料,篡改真实数据,选择性地汇报工作成果,导致大量真实情况被隐匿。四是降维打压下属。故意刁难工作胜任力较强的下属,以防其功高盖主,习惯性警惕下属抢夺自己的风头,因担心功劳被抢而给拔尖下属“穿小鞋”。
  (二)“稳仕途”避害行为
  怕担责是领导者发生避害行为的压力传感器。在“干事惹坏处,出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