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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下期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柔性合作治理模式探讨/王雪梅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雪梅 日期:2019-09-06 16:45:20
  【摘  要】生态文明建设从政府单一化的管理模式向各主体的合作治理模式转变,是不断实践的成果。现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是政府主导的单一中心治理模式,不利于合作治理各主体之间的长期发展。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柔性合作治理的主要路径有:强调第三部门的“本体论承诺”,加强企业管理伦理建设,构建以第三部门为主导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关 键 词】生态文明建设;第三部门;柔性治理;合作治理
  【作者简介】王雪梅(1980— ),女,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生态政治等。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共生理论视域下的生态协同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572018BN08);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哈尔滨市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7GLE285)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9)18-0036-04   

 

  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阐述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为未来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制作了路线图,逐步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这些举措凸显出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课题,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已步入“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

  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明显的跨界性和复杂性,不能单靠一己之力实现,合作治理理念作为生态文明形态的主要哲学价值维度,为国家生态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就当前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来说,协调好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促进合作治理的有效开展、鼓励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和实现效益的最大化是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因此,确定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突破生态文明建设实践领域传统思维、加快治理路径的创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以第三部门为主体的柔性生态治理模式能够有效促进各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有效合作,强调在以科技创新“硬实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生态文明主体意识“软实力”提升,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取得跨越式发展,实现“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这一战略目标。
  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柔性合作治理的必要性
  (一)内涵释义
  生态文明是以生态产业为主要特征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与自然、人类社会和谐共存,三者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状态。人类应该时刻遵循其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的发展局面,在符合和谐共生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不断追求健康的经济发展及消费模式,从而达到持续繁荣的生态目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家应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和符合自然规律的方式方法,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增强生态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依据生态管理体系,倡导进步、积极的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治理观念,努力做到从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延伸,形成一种全方位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所谓柔性治理,是指政府不是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强制性手段,而是坚持以人为本、平等、民主等理念,采用非强制性方式寻求社会对于政府治理的信任、配合和参与,从而实现善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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