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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下期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柔性合作治理模式探讨/王雪梅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雪梅 日期:2019-09-06 16:45:20
的、一日处理能力达12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即采用TOT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社会资本,由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形成了“第三方家长主导”下的生态文明治理模式。在垃圾处置领域,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由光大国际集团公司、市环境集团公司、余杭城市建设集团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出资建设。[2]可想而知,这种第三方集团的治理发展必然导向集权逻辑。
  杭州市开展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确实取得了比较好的治理效果,但是以企业集团为主的第三方治理还是存在着其本身的弊端。首先,第三方治理缺少资金支持。第三方治理是一个很小的集团群体,其可信度还有待提高,因此在社会资金方面很难获得支持。其次,第三方治理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而言具有短期性弊端。第三方企业有其实际的利益需求,第三方市场的发展也存在瓶颈,在缺少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在由“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转变的过程中,对于是由排污企业还是第三方企业来承担法律责任问题还没有明确规定。再次,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准入机制尚未建立。第三方尚处于探索阶段,市场管理还不规范,缺少环境服务收费标准,治理效果难以评判,难以选择合适的第三方企业,增加了污染治理成本。最后,缺乏系统的管理监督机制。没有系统的管理体制,就没有与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平等对话的平台,就无法达到有效的合作,还是会处于一种被动的领导状态,不能得到有效、明确的相关政策环境支持。
  构建以第三部门为主导的柔性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很好地规避以上弊端。第一,第三部门作为非政府组织中最强大的组织体系,其可信度很高,有强大的社会资金支持。第二,第三部门是一个独立的体系,有自己的制度设置及监督体系,其发展路径是相对稳定的,相对于第三方集团组织来说具有长期有效性。第三,第三部门不是一个营利性组织,其具有公正性,能有效保持各主体之间的平衡性,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有效管理。
  在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治理中,以第三部门为主体,以政府引导为辅(政策、法律引导与科技创新力等硬件支持),通过对企业管理伦理的建设及公民的文化教育等方式重塑人们的绿色财富观和消费观,培育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创新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形成长期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治理模式。当然,我们不否认以第三部门为主的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治理也存在它自身的弊端,但这一制度模式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完善。
  参考文献:
  [1]谭英俊.柔性治理:21世纪政府治道变革的逻辑选择与发展趋向[J].理论探讨,2014(3):150-153.
  [2]吴洁珍,何恒,丁哲澜.创新环境管理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杭州市改革为例[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7,42(2):52-54.
  (图表详见杂志)
 
  责任编辑 介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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