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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城乡社区治理中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制度分析/李 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华 日期:2019-04-12 11:55:18
  【摘  要】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需要一定的媒介、平台和载体。通过对山东省某地L村“三治”融合的治理案例研究发现,信用体系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它提供了城乡社区治理各主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的界面,通过对治理主体的角色界定、渠道提供、规则设定、作用保障等建立起公众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框架;另一方面,它将制度逻辑带来的压力转化为主体创新和实践的动力,使得政府、社会和农民群众都能够以城乡社区治理主人翁的意识和心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在管制、规范和认知制度逻辑框架下实现法治为本、德治为引、自治为基的“三治”融合。
  【关 键 词】社区;治理模式;制度分析
  【作者简介】李华(1972— ),男,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副教授、博士,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可持续发展、环境治理、城乡社会治理。
  【基金项目】2018年度山东社科规划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专项“公众参与城市环境治理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8CQXJ23)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9)08-0042-04
 
  按照党的十九大“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要求,构建积极的城乡社区治理框架,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城乡社区治理的核心是“多元主体,平等参与”,通过何种方式将各方利益主体统一起来,实现每一利益主体的个体利益与各方利益主体整体利益的共赢(而不是零和)?如何培育和提高社区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能力?
  一、城乡社区治理的制度分析
  城乡社区治理的发展是特定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网络的产物,这些社会条件以制度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城乡社区治理主体的行为与认识,塑造整个城乡社区治理的内容(内涵和外延)。制度包括管制(法律、政策、规定和细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规范、行业规范等)及认知(对某种概念、教义、说教、意识等的认同)三个维度。
  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以管制制度的形式形成城乡社区治理的法治基础,其实施和取得成效的前提和保证是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诚信。一方面,将依法治理贯穿于城乡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执行、监督以及服务的全过程,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政务公开,拓宽群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对党委政府的监督和约束。另一方面,通过政务公开和阳光平台等形式和渠道,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和公务员诚信教育,取信于民。通过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城乡社区治理改革、服务城乡社区发展和群众民生。
  城乡社区治理的规范制度主要是内在的公序良俗以及由外部进入社区的治理模式和理念。规范制度被称为社区治理的“软”实力,相关制度在社会、文化的背景和环境下会不断变化,然后对社区群众产生影响,社区群众基于自身在社会网络中的地位和角色认知,通过获取知识和采取行动来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乡村治理的认知制度建设是社区群众自身内生动力能否得到激发的重中之重,社区治理的困局在于部分居民缺乏追求自我生活道路的控制力以及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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