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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下期

乡村治理中村干部“国家化”范式的生成、影响与反思、优化/赵 森 张立杰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赵 森 张立杰 日期:2021-05-26 16: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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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村干部“国家化”范式的反思与优化
  (一)村干部“国家化”范式的反思
  村干部“国家化”范式的实施有利有弊,实施与否、实施程度应根据本地区的乡村治理水平、农村发展需要、村级组织实际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考量。现阶段实施村干部“国家化”范式的大多是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地区财力比较充足,能够为村干部职业化以及相配套的薪酬、激励等机制提供良好支持。对于财力相对薄弱的地区来说,应谨慎实施,因为在薪酬与激励不足的情况下,村干部“国家化”范式的弊端很有可能会大于其优势,容易引发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村干部“国家化”范式并不是一种长远政策,只是村民自治出现偏差时的权宜之计。解决相关问题与矛盾,需要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也就是通过促进乡村社会精英回流、提升农民整体素质等重塑乡村社会共同体,恢复与完善村干部选举秩序,保障村民自治质量不断提升。但也要看到,村民自治制度完善与乡村社会发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重构乡村社会共同体的同时,也要解决当前问题。因此,优化村干部“国家化”范式也就成为当下需要关注的问题。
  (二)村干部“国家化”范式的优化
  1.线上监督与线下考核相结合,促进“国家化”范式村干部的良性治理。第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明确“国家化”范式村干部的权责。乡镇政府在选派村干部时,应重点强调村干部联系群众、解决问题的义务与责任,提升下派村干部的党性意识、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同时,对村干部加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教育,避免村干部职业化引发负面问题。除此之外,还要把好村干部入口关,即选派村干部时,应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强化对村干部的品德考察,减少村干部腐败问题。第二,开通线上监督,构建村干部多元监督模式。线上监督也就是通过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形式对村干部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与举报,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村民的越级信访行为,保障社会稳定。但开展线上监督需要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其一,告知线上监督方式,使村民知晓这一监督途径;其二,操作程序简化,避免过于烦琐的程序影响村民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做好匿名保护;其三,对线上监督及时反馈,即村民通过线上方式举报后,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做出排查、解释,以保证线上监督的权威性。第三,对下派村干部加强考核,强化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对下派村干部的履职情况、治理情况,特别是与村民的沟通联系情况、问题调研情况等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村干部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些地区实施对下派村干部的越级考核,即县级政府对下派村干部的各种行为进行暗访,这比较有效地规避了对下派村干部相关问题处理的形式化,值得各地区借鉴。
  2.调整助力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吸引乡村精英回归,提升乡村自治水平。对于村民自治来说,国家权力属于外部力量,在村民自治羸弱状态下,国家权力能够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但对国家权力来说,有效的治理方式是通过合理助力与资源配置激发村民自治活力,提升乡村自治水平。为此,村干部“国家化”范式应注重力度、适度、效度,实现国家权力在村民自治中的良性嵌入以及对村民自治的有效引导。第一,选择针对性助力方式。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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