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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下期

从缺失到回归:提升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理论话语权的本土化论析/黄洪凯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黄洪凯 日期:2021-04-25 10:31:27
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常定。马牛布野,外户不闭”,其治理思想根源于传统儒家文化,着眼于人民,提出有“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等至理名言,他虽身居九五之尊,却能以儒家“修身”为约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谏如流,并留下“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的智慧。在用人上,一方面,唐太宗重视人才,认为“政治之术在于得贤”,遵循“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所宜”的理念,同时将贤能与否作为选拔任用的唯一标准,分设官职择善任能。另一方面,重视吏治,认为严肃吏治是保证良好治理的前提,“明主治吏不治民”为治国而须治吏,为查吏而须法律,良法建设是维护和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制衡机制,是缓和官民矛盾,遏制官吏法定权力以外的占有及平衡协调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分配的约束。[3]唐太宗主持制定的《贞观律》即《唐律疏议》流传至今,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二、科学汲取:治理理论本土化进程中的三个限度
  (一)本土化限度:本土化不等于复古化
  根植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并结合现代前沿的治理理论,在合作网络的多元治理模式中试图按照多元整合范式下的和合治理、秩序治理及家族伦理治理思想以塑造国家与社会的最佳组合,实现增进公共利益的“善治”状态。“本土化”不等于“复古化”,传统礼法宗教、伦理本位、官本位等特质具有封建落后性,而当前国家治理需要的是本土化基础上的创新。作为贯穿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儒家文化,虽其主流是引导社会的良好治理,实现国家政治稳定,但传统治理的本质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且具有鲜明的等级色彩,使得礼法秩序的塑造主要来自具体的事件和特定的人物而非依靠类似法律规章等固定的外在驱动力量。中国封建时期的法律垄断与统治阶级,其规定重在治民驭民而非治吏肃清,各级官吏垄断司法活动肆意解释法律以谋取私利,各权力主体甚至会形成一个囫囵整体,共同对抗严格缜密的法律体系,如果“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安置一个不称职的官吏去执行那些制定得很好的法律,那么这些法律的价值便被剥夺了”[4]。
  (二)规范性限度:避免应用性价值的缺失
  本土化不意味复古化,也不等于纯粹学理化而忽视其实践价值,本土化视域下的治理经验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融合的产物。一味凸显其理论思想的规范性经验,强调价值意义而忽视作为执行政策化解冲突能力的工具性意义,未能将治理经验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应用于具体实践,难以通过治理实践证明传统政治智慧的有效性和适用限度,甚至会使得国家治理能力的下降。可见,对于传统资源的继承,一方面,必须秉持“扬弃”的态度,追求价值理性,引入民主合作机制,创新等级秩序,在注入现代民主制度的同时融合理性、感性、德行等以适应全球化的新要求;另一方面,须避免过度的学理化分析而对应用性的忽视,在强调本土化吸收本土资源以建构治理新模式的同时,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适用性限度:有理有用不等于有效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