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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力量格局的异化与重构:一个结构性的讨论/董 鹏 张 相 叶中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董 鹏 张 相 叶中华 日期:2021-03-01 10:11:58
种狭义的概念,即对旧制度的挑战者。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概念是基于正义性而产生的。这种狭义的地方精英是具有反抗精神的,其存在本身就是为了打破旧有的、不合理的治理秩序,其破旧立新的精神是值得赞许的;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如果无法满足其利益诉求,其在冲击旧秩序的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一群体的产生及其行为完全基于利益诉求,并非基于伦理秩序。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文化、思维惯性使得我们对当代基层治理的研究不能忽视传统的治理力量的作用,更何况这些力量近些年逐步回归。宗族文化、地方意识、挑战意识等均会在基层治理力量格局的构成中产生重要影响,基层治理本身所蕴含的强烈的实践性使得我们在关注各方力量的同时,不可忽视其存在的价值基础。
  三、基层生态:治理力量格局的异化与重构
  现实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状况构成了基层治理的基本研究基础。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社会一直处于改革转型时期,剧烈的社会变迁在改变人们原有思维习惯和社会面貌的同时,也对基层治理生态产生了巨大冲击,我国基层治理力量格局出现了一个从异化到重构的过程。1978年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模式的改变使得原有基层管理制度——人民公社制度逐步退出历史舞台。[5]自1988年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村民自治制度,试图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基于选举的治理形式——选举的直接参与和激烈竞争,深刻地改变了基层的政治生态,在改革浪潮中,政权力量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的放权使得原有的组织体系出现真空和半失序状态,于是基层治理出现了这样的状态:一是随着基层自治的广泛开展,人民拥有更为直接的民主权利和人民缺乏相应的政治、组织和思想素养形成鲜明对比;二是人们对经济建设的热情极大地冲淡了其对基层治理过程的关注;三是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人们对治理结果的不满难以通过有效渠道进行反馈。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基层治理力量格局异化的权力基础,并进一步使得基层治理过程中的寄生性力量、破坏性力量相互勾结和夺权成为可能。
  国家整体治理重心的改变使得对人的管制大大松动,如户籍管理放松和人口流动性增强等;传统的文化思维惯性使得以区域、宗族等为纽带的小团体迅速聚合,而对现实经济利益的激烈角逐又进一步加强了其侵略属性;社会法制的不完善使不法者获得了逃避惩罚的灰色空间。这些因素为以掌握权力的堕落者为代表的寄生性力量和以黑恶势力为代表的破坏性力量的生成提供了最基本的组织基础。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群体的出现不同于以往的基于伦理特质,而是基于对经济利益的极度渴望,乃至早已抛弃了基本的公平正义取向。如此一来,基层治理在异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正如贺雪峰所言,乡村治理的逻辑,表面上是以那些公开的正式制度和关系作为基础,实际上,这些公开的正式制度及关系背后却有一股强有力的灰色力量起着决定性作用,灰色势力与正式制度和关系,构成了乡村治理一阴一阳的两个基础。[6]不可忽视的是,在这一异化过程中,宗族和士绅力量均做出了相当的“贡献”:宗族的再度兴起竟然是为基层治理生态的破坏者提供凝聚力因素—&mdash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