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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下期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问题与化解路径/伍春杰 郭学德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伍春杰 郭学德 日期:2019-04-12 11:51:32
会不同利益主体参与决策,助推改革,为乡村治理提供制度保障。首先,乡村治理制度的制定要打破传统的政府权威机构的主导地位,各个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多元化的利益主体既有目标一致性的一面。也有目标差异性的一面,在认清多元化利益主体差异性及承认其诉求合理性的基础上,构建多元化利益主体在制度框架内博弈和互动的平台,以促进各个利益主体公平、公正地参与乡村治理制度的制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其次,在传统乡村非正式制度的基础上,构建适应现代乡村社会发展的现代乡村治理制度。非正式制度是以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为主导,在乡村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包括道德观念、风俗习惯、价值理念等在内的乡规民约。完善现代乡村治理制度,不仅要“向前看”,而且要“向后看”,即以非正式制度为基础和前提,积极发掘非正式制度的精华,实现非正式制度和现代乡村治理制度的接续和转换,构建符合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式制度,以增强乡村治理的制度保障。
  (四)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目前人治色彩在乡村治理中依然浓厚,传统的乡村社会治理约束机制正在消解,但是新的内生性的约束机制还没有形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更多的还是形式化的而非实质性的,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空间有限。为有效解决乡村社会转型时期的诸多矛盾,首先,必须打破权威治理主体的束缚,构建多元化的乡村治理主体结构,促进乡村治理由一元化的权威主导向多元化的共同治理转变。优化政府与其他乡村治理主体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对他们的积极引导作用,使其成为有利于乡村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新型乡村治理主体,并实现政府和其他乡村治理主体在法律与制度框架内的互利共赢。其次,扩大村民在村务管理中的参与渠道,充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健全政府相关信息公开机制,村民对村务享有了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才能更有效、全面地参与村务管理。健全村民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乡村治理多元主体间良性互动的平台,使村民能够在此平台上充分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利益,有效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促进乡村社会公务的内部化和社会化,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共治与善治。
  (五)重构乡村政治文化,增强乡村治理软实力
  乡村政治文化是村民对乡村公共政治事务的认知取向、情感取向和评价取向的集合体。它引导和规范着村民的政治行为,反映着村民的政治心理态势和乡村社会风貌,是村民政治参与和行为准则的重要决定性因素,是乡村治理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乡村政治文化也不断地发生着异质性的植入以及内生性的嬗变,其主要表现为传统乡村政治文化破坏有余,现代乡村政治文化构建不足。农村地区快速发展的工业文明,给传统乡村政治文化带来了强烈的冲击,打破了传统乡村政治文化的既有局面,冲击着村民们传统的精神认知,村民们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逐渐增强,试图以世俗和经济理性为基准,积极参与到乡村公共政治事务中。但是由于长期的臣民政治心理、传统的人情礼俗文化以及宗族文化的影响,再加上在政治认知和政治认同上没有给予村民以系统的指引和教育,村民没有形成正确的政治态度和良好的政治思维,对于一些重大的活动表现为政治冷漠。村民们的政治文化变得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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