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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中期

遏制村干部腐败的对策建议/杨群红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杨群红 日期:2017-04-26 17:19:00
题进行跟踪督查,责令其限期整改。
  2.把“互联网+”思维引入农村财务管理。第一,将村级“三资”全部纳入网络平台进行交易。乡镇通过网络对村“三资”交易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第二,对村级财务实行电子化监管。在村账乡管中,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电子金融渠道走账,以便于乡镇相关部门对村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第三,要求村里的财务信息定期在网络上公开,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
  (三)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发挥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作用
  村民对本村的集体利益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都十分关注。通过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为加强村民对村干部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提供便利条件。
  1.把村民关心的事项都列入村务公开范围。要将农村基层征地拆迁补偿、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工程项目招投标、宅基地审批、村级大额资金使用、各种惠农资金的使用和发放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都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并广泛接受村民的监督。如2016年6月,重庆渝北区纪委出台《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民政策情况必须全面公开》的规定,村民通过村务公开栏、聚居点公示栏、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群、QQ群等方式,可以随时查看村(居)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民政策的情况。
  2.把民主协商制度引入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中。在重大村务决策中引入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村务决策民主化,是预防和遏制村干部权力寻租的一项有力措施。江西省分宜县从2011年开始探索把民主听证会制度引入低保户确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其做法是,设立的听证会须有15人以上成员,成员一般由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听证的程序是,先由申请人陈述家庭背景和申请理由,然后由听证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束后,在每个村最显眼的地方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这种民主决策的方法有效防止了村干部在低保户确认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第一,选优配强成员。应明确规定村“两委”成员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引导群众把那些为人正直、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村民选到监督委员会“当家人”的岗位上来。第二,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为了激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乡镇政府要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补贴标准可参照村“两委”人员的补贴数额。例如,广东省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补贴标准是村“两委”成员补贴的1/4左右。[3]第三,落实对督查人员的奖惩办法。为了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职,每年年底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中不敢担当的扣发一定的补贴。
  四、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村干部“不愿腐”的预防机制
  (一)加强政治素质教育,增强村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县级组织部门和党校要把廉政教育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采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或有线电视、县级党校培训学习、互联网在线学习等形式,对村干部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教育。尤其要抓住现在“两学一做”的契机,组织村干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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