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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精细化:科学内涵、基本特征与现实依据/马友乐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马友乐 日期:2017-01-22 17:09:31
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化人,“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生动的行动自觉”[5]。
  3.治理过程:具有刚性化和柔性化特征。首先,社会治理精细化是一个刚性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规则和效益为中心,具有鲜明的工具理性,必须按章办事,不可调和,不可通融。这是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的物质基础和物质保证。第一,从治理依据看,社会治理精细化是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过程。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治理依据主要是各种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它们在形式和内容上是成文确定的,是个人或少数人不可以随意变更的。同时,在实施和执行上具有强制性和惩戒性。第二,从治理标准看,社会治理精细化是标准化和程序化的过程。社会治理精细化在成本计算、绩效考核、信息技术、运作程序、岗位设置和专业素质等方面,必须严格按照既定标准设计和运行,真正做到又精又细、又准又严。其次,社会治理精细化又是一个柔性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人和人性为中心,具有鲜明的价值理性,必须尊重人,关爱人,保护人,规则为人服务。这是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价值导向和精神保证。从治理目的看,社会治理精细化的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所以,在制定、贯彻和执行刚性规则时,又要以便民、利民和惠民为原则。从治理依靠看,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依靠是人,这将涉及人的尊严、情感和素养等问题。因此,必须推行柔性化管理和柔性化服务,赋予权力以责任,赋予规则以人性,赋予行为以德性。
  4.治理效果:具有高效化和善治化特征。社会治理精细化,相对于传统的社会治理,具有高效的治理效果,即在相同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任务或完成相同的任务花费更短的时间,而且,质量有保障或更好。在高效的社会治理状态下,人们将获得快捷、便利、温馨、规范的切身体验,于是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宿感和满意度将不断得到满足和提升。善治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最终状态和目标导向,是社会或社会某一区域处于自治与和谐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中,“所有公共政策的利益相关方都从这项政策中获益,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整体利益达到了最大化”[6]。同时,善治是一种理性的治理,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人们既注重对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合理性和高效性的追求,同时,又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呵护人的尊严,关爱人的命运,谋求人的福祉,改善人的体验。
  三、社会治理精细化提出的现实依据
  1.利益诉求多元化与失范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精,不断涌出新的行业与新的领域,社会结构日趋复杂,社会阶层也随之发生分化。不同的社会阶层由于财产收入、社会背景、教育程度、价值观念等不同,对自身利益诉求也不尽相同,呈现多元化趋势。同时,我国逐步由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过渡,开放社会是“一个开放、人道、文明、个人本位的社会,是一个崇尚平等、理性与自由的社会”[7]。人们的公平意识、维权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在意、越来越关注,对幸福生活愿景追求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迫切。然而,当前我国公民利益诉求渠道依然比较少、比较窄,且不畅通、不规范。当人们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和解决时,就会产生不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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