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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中期

政府、企业和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行为异化分析/路丽娜 刘 燕 栗宗祥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路丽娜 刘 燕 栗宗祥 日期:2016-12-08 16:33:13
定项目实施后是否对环境造成损害,而可能受损害更多的是生活在建设项目周边的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因此,作为建设项目导致环境变化的直接利益相关者,是最有权利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当中来的主体。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在我国,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参与度因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职业组织化程度等各有不同,已有的调查研究普遍显示:青年人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更高,城市居民高于农村居民,受教育水平越高环保意识越强,职业组织化程度越高越重视自己的环境权利。因此,一些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往往发生在整体受教育水平不高、职业组织化不强的农村。通过对农村居民的调查发现,虽然随着环境污染日渐严重,农民的环境意识不断提升,但环境知识和对环境紧迫感仍显不足,对环评的参与度并没有显著提高,只是在自身环境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才采取事后的救济措施。调查表明,农民的经济收入状况及当地民主环境是影响农民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关键因素。
  1.金钱绑架了的自由选择。在对待环境的问题上,不仅是政府,公众同样面对着金钱还是环境的选择题。毋庸置疑,企业会给当地带来就业机会、征地、拆迁补偿等一系列的实惠。通过对一些农村居民的走访我们发现,在企业进行环评时,村民最关心的并不是是否有污染,却往往把补偿及是否有就业机会放在首要位置。虽然有些村民也能意识到将来的环境危害,但与近在咫尺的利益相比,大多数会选择紧紧抓住眼前的利益。对于很多农民来说,在没有经济基础作保障的情况下,要参与并很好地维护自己的环境权利是一种奢侈,是金钱绑架了农民的自由选择。
  2.环境主体意识不强,缺乏参与的积极性。与大多数学者的研究一致,我们发现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普遍认为,治理环境是政府的责任,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单个个体很少能积极主动发表意见并维护自己的权利,而这种消极表现的主要原因其实是公众参与的无能和无助。首先,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受教育水平有限,项目的公示文本和调查问卷使他们无法理解,这是居民在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无能。其次,在我国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直以中央集权的政治形式为主,长期以来就没有形成积极参与的民主意识。虽然我国制定了允许和鼓励民众参与的诸多制度,但在一些政府和企业异化的行为影响下,公众根本无法有效参与,久而久之形成了自身行为无法改变现状的心理预期,这是民众在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无助。
  3.农村的民主环境严重制约农民的参与程度。即使农村居民个人在环评过程当中存在无能和无助,也不应该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流于形式的根本原因,因为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有效的参与还有赖于组织。农村有着我国最能够体现民主的基层自治组织——村委会,维护本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是村委会的重要职责。然而,村委会却是官僚化和金钱化的重灾区,一些村委会的选举并未实现真正的民主,选举过程中黑、钱和权直接左右了选举的结果,村委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在对村民的访谈过程中,很多人会提及村委会与当地的一些涉黑组织关系密切,企业只要给村委会或一些涉黑组织一定好处,环评取得村民的同意就易如反掌,村民即使不同意项目建设,也是敢怒不敢言。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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