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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中期

政府、企业和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行为异化分析/路丽娜 刘 燕 栗宗祥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路丽娜 刘 燕 栗宗祥 日期:2016-12-08 16:33:13
查等容易弄虚作假的方式,政府职能部门对环评报告中的公众参与环节很少审查其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对环保部门公务员的走访调查发现,大多数认为环评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公众没有必要参与;即使给了公众参与权,绝大多数公众也没有能力看懂复杂的环评报告;再有就是公众参与环评项目后,往往出现从众现象,本来可以通过的项目因此延后或因舆论压力而被叫停,避免麻烦是环境职能部门的普遍心态。
  根据当代行政理论,行政机关是公共部门,其行为的依据应该是法律,行为的目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然而,在环评过程当中,环境职能部门受制于官僚体制而忽视自己的法定职责,又过于重视自己的官僚地位而轻视公众的环境权利,这正是政府行为异化的典型表现。
  (二)市场失灵致使企业忽视环境责任
  市场经济体制是符合当代社会发展的经济制度,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带来了社会财富的迅速积累,极大提高了人们的生活品质,另一方面也扭曲了部分企业本身的价值取向。企业在运行过程当中要面临来自市场的竞争压力,这种压力足以影响企业的生存,于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终极目标,为追求利润采用目的行为是当代企业的普遍选择。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程序当中,环评机构是由企业选择并支付报酬的,环评机构同样存在追求利益的目的行为,一些环评机构不顾职业道德为企业出具虚假的环评报告,帮助企业选择最有利于环评通过及最少公众知悉的方式。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企业及环评组织的目的行为与政府行政行为有密切关系,政府对污染企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力度均不足以制止违法。通过对企业调查发现,企业宁愿选择接受处罚,也不愿意健全自己的排污设施,有的甚至有排污设备也不使用,这些设施仅仅为了应付检查。对于环评组织的管理也是如此,据调查,国家对环评组织的资质规定非常严格,如具备A级资质的环评组织需要15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为达到这一标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环评组织就租用一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来申请资质,并支付给环评工程师一定的报酬,环评工程师并不一定参与该环评机构的环评工作。在这些出租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当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来自政府环境职能部门。这就出现了环评过程中,有些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即使这些人不真正在环评组织中从事环评工作,也可能对租用其资格证书的环评组织的环评文件在审核时放宽审核尺度,环评文件的可信度也因此大打折扣。
  近年,社会对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呼声愈来愈高,国家通过立法从内容到程序都规定了企业的环境义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专门规定了企业的信息公开和征求公众意见的义务,同时规定了程序要求。从长远来看,企业要想得到长久的发展,就应该尽自己的社会责任,履行企业环境义务,否则,由此带来的行政风险也将对企业造成很大损失,如一些未经公众参与的项目因公众的事后参与而被迫停工等事件不断发生。然而,一些企业在眼前利益的驱动下,置社会责任于不顾,采用各种手段逃避环境法律义务,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者价值扭曲,严重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的突出表现。
  (三)金钱和权力异化了的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设立的初衷是在环境受损害之前,通过对项目的预评估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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