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6年10月中期

为己利他视角下的村干部行为逻辑分析/张 鑫 赵鹏程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 鑫 赵鹏程 日期:2016-12-08 09:23:31
之便和体制漏洞实现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在精致的漂亮面具下,所掩藏的真实目的是为己。
  本文更倾向于将村干部的角色定位成“精明的利己主义者”。“精明”之处在于当前村干部行为上采取的并非无为而治,而是为己利他的行为方式。因为随着村干部治理经验的不断积累与娴熟,加之日益成长起来的村民民主意识和村民信息不对称劣势逐步消失,他们不敢也不会明目张胆地为了一己之利铤而走险,往往会通过构建利益共同体来达到为己的目的,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通过利他的手段来实现自身的利益。为己之处在于,如任轶(2013)所说,“村庄领导者所扮演的角色和他们的自身利益是紧密相连的。因为作为一个理性行为主体,他们的最终目的是追求效用的最大化”。简言之,为己利他是对当下一部分村干部行为逻辑与机制的表达和概括,反映出他们的心理动机和行为选择。他们头脑聪明,是村民眼中的能人;处事圆滑,善于洞悉村民内心的需求,因而善于通过利他的手段来实现为己的目的。
  
  二、村干部为己利他行为逻辑分析
  
  (一)村干部何以精明为己
  首先,受我国传统文化中“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普通村民看来,当选为村干部不仅可以获得精神层面自我实现的满足感,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获得攫取利益的机会。但凡能够在村庄担任村干部角色的村民,多数属于村民眼中“能说会道”“耳聪目明”的能人。另外,自农业税取消以来,村干部不用再继续承担“协税”的任务,这就意味着“收粮派款”等出力不讨好的事项成为历史,而且,随着国家对农村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资源项目随之逐步“下沉”,在村域范围内村干部有着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甚至可以通过虚报项目套取国家资金,作为自己财富增长的重要方式[1]。值得一提的是,近年城乡资源要素的流动与农地的规模化经营也为企业“资本下乡”与村干部的“合谋”提供了土壤,无论是“公司+农户”还是“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都绕不开村委会这个基层组织,这为扮演企业与村民“中间人”角色的村干部提供了谋取利益的可能。村干部还可以凭借积累整合起来的社会资源,以及自己身份的特殊性做生意。就如豫北Y镇,它属于典型的农业型乡镇,这里既非资源型也非利益密集型村庄,村民的收入结构简单,主要依靠农地收入和务工收入,属于内向型乡村社会。Y镇的许多村干部都是种子和化肥的村级代理商,而且县级代理商非常乐于与他们合作,因为他们有丰富的社会资本,而他们的社会资本就来自其社会资源还有其身份的特殊性。对于村民来说,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尤其是户籍制度的松动以及农业税的取消,村民对村集体的依赖度有所降低,与村干部之间的距离也逐渐疏远,但总归是在村内生活的,因而村民对于村干部都是敬而远之,奉行的原则是“不讨好,但更不能得罪”。因为虽然自己并不指望村干部能在关键时刻帮一把,但是绝对要保证村干部不会在背地里给自己下绊子,所以当村干部到自己家里动员购买或者预定其种子和化肥时,绝大多数村民都会答应。
  村干部多是村民所公认的“能人”,他们有着聪明的头脑,处事圆滑,善于洞悉人们内心的需求,精于通过与人构建利益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