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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中期

中国政策执行中的督查机制:以国务院督查行动为例/崔慧姝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崔慧姝 日期:2016-12-07 18:29:56
之外,国务院还就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责成部委对地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性的约谈。与较为刚性的问责的不同之处在于,约谈具有预警性质,意味着执行政策措施虽不到位、但尚有改进的空间和可能,如若能够及时调整,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策措施的落实。
  根据督查审计情况,国务院共责成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5个部门,对2015年相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7个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和6个地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开展督查约谈。约谈部分省级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包括:财政部就财政支出进度缓慢问题约谈3个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国土资源部就闲置土地处置进度缓慢问题约谈3个省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虚报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问题约谈1个省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约谈部分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虚报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保障房闲置等问题约谈3个地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问题约谈2个地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扶贫办就精准扶贫工作不力问题约谈1个地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三、展望:进一步优化政府执行及督查体系
  政策执行一直是中国国家治理过程中的重要议题,其在实践中体现为致力于推动政策措施落实的各种方法层出不穷,而在理论上则表现为各种研究文献已经汗牛充栋[3]。可以预见的是,这一态势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都会延续下去。究其原因,是源于中国作为一个内部差异显著的超大型国家,政府组织形式上的单一制使得政策措施的执行总是在贯彻落实和因地制宜之间徘徊,存在太多的弹性操作空间。相应地,中央政府不得不设计并施行一系列额外手段,以确保执行过程中各地方各部门的行为不至于过多偏离预期的前进轨迹。
  新一届中央政府以督查为主要工具,使得对政策执行的重视与强化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2015年的国务院大督查可以看出,运用激励与问责双管齐下的方法,确实使政策措施的到位程度实现了大幅度提升,效果不可谓不突出。不过,正如之前所述,作为内部差异显著的超大型单一制国家,仅依赖中央政府督查这一种方式,能在多长时间内保持对执行推动的有效性,值得进一步商榷。显而易见的是,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新的政策措施会不断出台,而每一年都通过中央政府进行督查的方式推动实施,这在人力物力方面的耗费将会极为巨大。更重要的是,督查者与被督查者在这一过程中的过多精力投入,难免会分散他们对于日常治理行为的注意力,进而影响本职工作的绩效提升[4]。以往的政策执行推动工作实践表明,当政策落实督查工作的范围和程度超过一定的临界点时,受督查的地方和部门会陷入疲于应付各种检查工作的状态,正常工作节奏时常受到干扰,从而背离增强政府执行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的初衷。
  从强化政府执行力的长期性、可持续性出发,未来可以考虑在继续发挥现有政府执行及督查模式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再造、优化整个执行及督查结构。未来应把目前稍显单一的“中央决策—地方执行—中央督查”传统模式调整优化为更为多样的执行及督查体系。
  具体而言,未来的政府执行及督查体系可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