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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期

新常态下政府转型的动因与内涵撰析/李砚忠 缪仁康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砚忠 缪仁康 日期:2016-03-14 15:22:57
传统行政文化和现代行政文化之间的冲突、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价值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理念之间的矛盾、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异。这就要求政府在转型实践中,理念转变和价值选择要先行,逐步实现由传统行政价值向现代行政价值、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理念向市场经济下的行政理念转变,最终树立起以社会为中心的现代化政府价值体系。
  二是职能的转变。政府建设的社会取向确定之后,就应当在相关行政理念的引导下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市场经济的建立为政府新、旧职能体系的区别确定了界标。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源的配置主要由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人们的相互交往要凭借契约机制发挥功能。作为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经济发展模式的政府,既然选择了这种模式,就应当遵循市场的规律,尊重市场的价值,使市场真正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政府的作用在于克服市场的失灵、弥补市场的不足。这样才能凸显出政府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实施宏观调控、规制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应当是市场经济社会有关政府职能的适当定位和表述。
  三是体制的转变。新型政府需要建立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我国以往体制改革中,往往注重横向的机构精简,而对于纵向的层级及其权责调整的力度不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应当随之转变。例如,就纵向管理体制而言,中国现行的是中央、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五级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逐渐演变而成的,期间除经历地市合并之外没有做大的调整。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讲,凡需要对管理对象强化控制的,组织结构就趋向于多管理层级的尖塔型,以收层级节制之功效。计划经济显然需要建立起多层控制的管理体制,保证中央政令得以贯彻执行,并有效地控制下级和地方的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经济和社会行为主体的自由、自主性。如果继续延续原有的管理体制,势必妨碍当初制度选择目标的实现。因此,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必要对传统的体制予以变革,着力打造有利于经济和社会行为主体自由自主活动的扁平型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不仅包括机构设置、组织结构问题,还有权责分配的内涵。中国传统上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如今,按照以社会为本的政府取向,应当逐步扩大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因为社会成员关注某项事情的程度与其所及的空间距离成正比,他们更为关注的是自己的直接权益。只有在公民能够直接行使权利,能够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并能实行直接监督时,民主才更有生机和活力。
  四是制度的转变。制度是指经由一定的规则所形成的正式规范,主要包括组织制度和行为制度。对于任何一个组织来说,制度的制定都是必要的。它可以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防止工作的随意性,而且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在长期的行政管理过程中,我国政府形成了一套有关行政管理的制度体系。在政府转型条件下,也应以社会取向为价值原则,对以往的制度体系进行变革。制度的转变具有双重指向:其一,通过法律法规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公务员行为,使之执行公务,为公民设定义务或者限制其自由,从而使得公民权利切实得到法制保障。因此,制度转变的第一要义是建立和完善治官和限权之制。其二,建立具有一定弹性的管理制度。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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