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中期
群众路线:维权式维稳的实现载体/张光辉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光辉
日期:2016-03-14 15:19:11
一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鲜明地指出这两者内在的密切关系: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与西方的协商民主不同,它不是一种主张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之间的互动过程的民主形态,而是强调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的民主形态,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际上是一种参与式民主。在矛盾冲突观上,参与式民主对矛盾冲突是十分积极乐观的。一方面,参与式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形态,在它看来,政治的产生恰恰就是为化解矛盾冲突提供一种必备设施,即政治就是“由冲突引起的并且产生于被权力和利益界定的领域”[9]156。另一方面,参与式民主认为矛盾冲突是一种政治生活的常态,即“每种政治生活都面对着私人利益的竞争以及竞争所产生的冲突”。但是,对待矛盾冲突的正确认识应该是,矛盾冲突“始于冲突但是并没有终止于冲突,它认识到了冲突并且最终转化了冲突,而不是去适应它或将其最小化”[9]163。这样,作为群众路线的政治形态的参与式民主就回应了维权式维稳的矛盾冲突观,在这样的冲突观的规制下,群众路线将在维权的过程中实现社会稳定。也许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来说,有学者指出,“中国政府在地方治理中引入协商过程,归根结底是因为这项技术有助于维稳”。
参考文献:
[1]新华时评.维稳之要义是维权[N].新华每日电讯,2014-01-23.
[2]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54.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7.
[4]习近平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1/08/c_118887343.htm.
[5]俞可平.民主还是民粹——中国的民意政治[J].中国治理评论,2014(1):2-24.
[6]赵鼎新.民主的限制[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304.
[7]肖唐镖.当代中国“群体性事件”概念、类型与性质辨析[J].人文杂志,2012(4):147-155.
[8]罗纳德?哈里?科斯,王宁.变革中国[M].徐尧,李哲民,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256-257.
[9]本杰明?巴伯.强势民主[M].彭斌,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 张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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