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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期

从合法性认同到正当性保障:基层政府民生为本理念的变迁之向/王青平 范炜烽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青平 范炜烽 日期:2016-03-14 15:16:46
运行的全过程,通过理顺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比价关系,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率,提升社会总福利水平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民生经济,有利于实现发展目的与手段的统一、效率和公平的统一”[9]。从实施过程来看,它是将民生的需求贯穿于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通过经济投入服务于民生,以民生改善助推经济发展,在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互动耦合、良性发展机制中达到民生改善的目的。它既体现了民众对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化的企盼,也适应了“关注社会民生,发展民生经济,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成为中央及地方政府施政主旋律的时代要求。从这个角度讲,民生经济既是保障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的经济运行模式,也是政府服务民众的执政方式,其核心在于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事实上,由于企业与个人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即社会博弈的客观存在,必然导致作为民生改善方式的民生经济自然基础的缺失,这就要求与广大民众直接接触的基层政府转变民生决策的思路,从摸清民生需求而不是想当然地从计划民生需求出发,对经济运行的方向进行合理的引导,以确保其向利民方向发展。
  (二)在微观的现实观照上,注重相对剥夺感的消解
  相对剥夺感在社会学领域,它往往与个人生活满意度紧密相连,主要指与参照群体比,个体对自身不利地位的感知,也就是个体的心理感受。马克思将其形象地形容为:“一座小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可怜的茅舍模样了。这时,狭小的房子证明它的居住者毫不讲究或者要求很低……但是,只要近旁的宫殿以同样的或更大的程度扩大起来,那么较小房子的居住者就会在那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适,越发不满意,越发被人轻视。”显然,马克思视域中的“小房子”与“宫殿”实际上是主体的一种相对性比较,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它指的是随着民生建设水平与质量的不断提升,在幸福民生渴求的催生下,个人无可避免地要与其他个体和群体就自己的投入和产出进行社会比较,特别是通过与参照群体的上行、平行、下行的比较,对自身利益的得失做出判断和评价。判断和评价的后果就是不少民众认为自身处于相对贫困的状况,“相对贫困意味着主体性难以正常地形成和正常地发展,意味着相对剥夺现象的存在”。这一心理感受的产生根源于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等方面的不公平与不完善。这就对政府尤其是与民众直接接触的基层政府在事关公共利益方面的调剂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宏观保障机制的民生经济转向及微观领域的相对剥夺感消解表现出的社会调剂,实质上是以均衡化的方式对社会经济资源分配结构的不合理、不完善的市场经济风险进行调整、规避的过程。与初次分配侧重于经济领域不同的是,社会调剂主要是侧重于社会领域,其关注对象——“人”,是指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而不是少数的社会成员。也就是实现经济发展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消除社会中实际存在的不公正现象,这与社会公正之本义——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完全一致的。换言之,社会公正不仅是现代社会制度安排的基本依据,更是社会调剂的核心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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