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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中期

我国公共冲突干预治理中存在的角色混乱问题解析/赵伯艳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赵伯艳 日期:2016-01-27 17:31:03
。在这一事件中,当地政府曾被指责乱作为,而警方则被指责不作为:舆论认为当地政府迫于医闹的压力,要求医院与患方签订不平等协议,医院出巨资补助患方,并同意双方不追究法律责任,虽然花钱买了一时的平安,发出的却是不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错误信号,将来医闹只会愈演愈烈;而警方面对扣留医生、打人、损毁公物等明显的违法行为,却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制止,导致事件升级。
  二、冲突干预者与冲突当事方之间角色混淆和转化
  在一些社会纠纷中,政府原本是冲突的干预治理者,但由于干预方式不当或干预迟滞而引火烧身,导致冲突矛头转向自身,被迫由冲突干预者变为冲突当事方。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在由社会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演变为群体性冲突的过程中,政府经常被动地卷入冲突旋涡。在安徽池州事件、四川大竹事件、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中,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作为冲突干预治理者的政府转化为冲突当事方的现象。
  角色越位是冲突干预者最终转化为冲突当事方的重要原因。2009年湖北石首事件中,政府的行为方式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这一事件中,地方政府本来是介于冲突之外的第三方,可是,从它的处理方式看,它却像当事方,或者是真正的当事方——永隆大酒店的代理方,出现了“第三方失守”的现象。地方政府越过直接冲突方而以冲突第二方的身份与死者家属谈判,甚至不惜以财政支出的方式来为永隆大酒店支付赔偿金。政府这一看似令人匪夷所思、不合常理的举动,实际上有其背后的制度因素。总体来看,地方政府“第三方失守”的根本原因在于绩效考核方面“维稳”的一票否决制给其带来的压力和体制内的不宽容,因此,当地政府为了防止事态扩大,急于达成冲突解决协议,以简单快速的方式了结冲突。然而,冲突是难以被压制的,急促地平息冲突并无益于冲突的真正解决,反而会造成民众对内幕的想象,带给冲突解决更多复杂的元素。冲突干预者与冲突当事方之间不恰当的角色混淆不仅会导致政府过度承担责任而被代表方逃避责任,还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并导致冲突过程更加复杂。
  专业性调解组织作为第三方调解冲突时,也要特别注意培养并展现自身的专业性及中立性,否则将很难获得冲突双方的信任。以医患冲突为例,医疗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被誉为医院内设医患纠纷调解职能部门之外的第二道防线,其扮演角色的成功与否,决定了医患纠纷的最终走向是和解、破裂,或是诉讼。首先,医调委要迅速分析医疗过错,承担一部分类似医疗鉴定的功能;其次,医调委要保持中立,既不能刻意引导患者索赔,也不能跟医院过多分析可能面临哪些指控;再次,医调委要将患者引导到合理维权的轨道上,避免冲突激化;最后,如果医调委能促进冲突的和解,那会是最好的结果。当医调委能保持中立、展现专业性时,便逐渐树立了权威。其他的人民调解组织或专业调解组织,其第三方角色扮演及权威确立所遵循的逻辑和医调委相同。
  三、干预主体之间角色垄断和排挤
  虽然有些冲突治理角色适宜由多个干预主体共同担任,但是由于某个干预主体最早承担这些角色,因而形成惯性和垄断,排挤了其他主体担任这些角色的可能。尤其是当既有的干预主体力量非常强大时,这种风险就更大。第三方干预的主体或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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