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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中期

完善党代表选举机制的操作规则探究/万雪芬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万雪芬 日期:2015-11-13 11:09:29
和自荐,我们考虑是通过设置这个通道让党员们有更多的自由选择度,既可以充分调动党员的参与积极性,也可以帮我们发现党员队伍中一些党组织没有注意到的人才。”
  可以逐步推广路桥区的这一成功经验,改变党组织包揽对党代表提名的传统做法,让毛遂自荐和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逐渐成为代表候选人的主要产生方式。一方面,充分保障党代表的提名权,真正实现党内生活由“组织本位”、“领导本位”向“党员本位”转变;另一方面,有利于产生出为广大党员所拥护、能充分代表党员意愿的高素质党代表。
  三、增加候选人产生过程的民主性与公开性
  当前党代表选举的过程中,在基层的党组织和党员推选产生出最初人选后,往往还必须由上级党委进行集中和平衡。尽管不少党组织也采取“三上三下”等方式征求下级党组织及党员意见,但操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随意性和不透明性,过于强调组织掌控而忽视党员意志表达,党员除了最初的提名阶段和最后的公示阶段外,对于党代表产生的影响和了解微乎其微。
  在整个党代表产生过程中,党员意志能得到多大程度的体现存在诸多不确定环节。一是尽管党员参与了支部推荐,但通常是口头推荐的形式,而一些党支部(总支)往往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名额及结构,有了大概的意向人选。开党员会议时首先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提出候选人,在中国的人情文化背景下,即使大家有不同意见也不便发表,只能口头或举手表示赞同。二是支部推选结果上报到党总支或党委,由于各党支部推荐的人选通常不一致,这时候候选人名单就会由党总支或党委直接以集中或平衡的方式决定,而不再交由党支部讨论。三是现行党代表产生的一个重要环节即在基层党员和党组织推举候选人后,召开党委会或者党委扩大会议,进行集中遴选。在对遴选结果进行讨论时对候选人的选择,虽然有总体的基于单位大小、重要性等通盘考虑,但是因为缺乏细化的标准而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对于一些党组织不满意的人选,就会以“综合平衡”“反复酝酿”等理由和方式任意拿下。四是现行党代表候选人产生的最后环节即“圈选”。“圈选”由各选举单位派代表参加,采取选举的形式,但相关规定较为模糊,存在着公开性不够的问题,如尽管也是代表投票产生,计票过程相对草率,甚至连监票人都不设立。最后选举票数及结果并不进行公示,这为“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间,如一些“圈选”中存在把实际被“圈选”掉的个别代表以各种理由又重新列为候选人,而个别在“圈选”中已经胜出的、得票高的代表候选人却可能因为不符合党组织意愿而被拿掉等情况。
  可见,由于提名机制的不健全,党代表产生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一个主要由组织及领导掌控、决定的过程,党员的主体意志和权利体现仍不足。这就可能使一些缺乏竞争力,在党员中口碑不好的候选人得以顺利当选,导致党员们对部分党代表的代表性认可度不高。同时,这样的产生过程也使得部分代表错误地认为自己能够当选是组织上给的荣誉而非广大党员授权,从而在实际行权时只对党委负责而不对党员负责。
  党代表初步人选通过推荐产生后往往人数较多,怎么确定一定比例的最终候选人参加正式选举,这个过程非常关键,需要不断增加民主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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