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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中期

完善党代表选举机制的操作规则探究/万雪芬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万雪芬 日期:2015-11-13 11:09:29
组讨论,往往还没等所有代表讲完,时间就到了。特别是基层党代表,很容易成为会议的旁观者而非参与者。”
  因此,从一些常任制试点地区实践及学者们的研究成果来看,各级党代会代表人数减少到目前的50%—70%,更有利于党代表充分行使权利和会议取得实效。
  在党代表总人数确定以后,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名额分配。从目前来看,代表名额分配仍缺少一套科学的方法和固定的程序,随机性过大,缺乏依据,各群体比例结构不协调。因此,可以把党员人数作为分配代表名额的主要依据,使代表构成与党员结构大致相适应。
  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出台具体的党内规范,明确党代表名额确定、增长及分配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改。明确党员数量及其结构是党代表分配的基本依据,在此基础上,适当减少党员集中地区和单位的代表名额,对一些特殊群体,如少数民族、研究机构、党政机关则有一定比例倾斜。
  二、改进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是党代表选举中最初却是极为关键的环节。因为党代表都是从候选人中选举出来的,每个希望参选的党员,只有获得提名才有资格成为候选人,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提名关就是源头关,代表候选人提名规范与否、民主与否,直接关系能否选出高素质、党员认可的党代表。党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改进党代表候选人提名方式,重点就是要使候选人提名充分反映党员的意愿与要求。
  目前,在推荐提名中各级党委强调,“要从基层开始,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应参加”。从最近一届各级党代表选举的公开报道来看,许多单位党代表最初阶段的支部推荐与讨论中,党员参与率都达到95%以上,甚至一些党组织党员参与度达到100%。但从实际运行来看,党员最初提名权在后面的环节却往往容易被模糊、平衡掉。因为除个别试点地区外,当前的提名方式仍然以党组织提名为主,并不采取党员自荐或党员联名推荐的方式。在组织提名中,党员支部推荐只是作为一个听取民意的过程,支部推荐结果是否作为最后党组织推荐候选人的依据,没有相关的规定。
  在实践中,一些党委仅把党员们通过支部认真推荐出来的人选作为参考之一,甚至部分党委尽管采取了支部推荐这一程序,但只是走过场,实际上仍然以组织的名义拟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将主要领导点名或圈点的人员列为当然的代表候选人,党员支部推荐的人选则以“候选人过多、过于分散”为由不予采纳。但党代表的实质就是代表党员当家作主,党代表候选人由党员直接提名是其必然要求。现行的党代表候选人提名方式过于单一,并且组织提名还存在不民主、不规范的方面,这就使党员对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权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虚化和剥夺。
  为此,需要建立一种充分尊重和体现广大党员提名权的候选人产生机制,重点是要实现候选人提名方式的多样化,把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权真正交给党员,充分保障党员自荐和推荐他人的权利。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在党代表候选人提名方式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建立了以党员自荐、党员联名推荐、支部推荐、界别推荐相结合的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制度。
  路桥区组织部干部在访谈中说:“为什么设置联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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