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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中期

权力生态的重建与权力崇拜的终结/刘 崧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 崧 日期:2015-09-21 15:24:24
或者说,权力的堕落与人的堕落是双向互动的。然而,当我们深入考察中国人普遍的权力崇拜心理时,又发觉它并不是偶然的,权力崇拜有其特定而必然的文化逻辑。
  (一)小农社会与官本位意识
  众所周知,中国人自古以来崇尚“学而优则仕”,养成了浓厚的官本位思想。人们一般认为,官本位是一种奠基于小农社会的意识形态。问题在于:小农社会与官本位究竟有什么内在关联?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这篇著名文章中详细论述过法国的小农社会,他的论述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的问题。马克思说:“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隔离状态由于法国的交通不便和农民的贫困而更为加强了。……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一个省。”[7]到此为止,马克思描述的法国小农社会几乎与中国完全一样,大致都是一种“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形。这种社会现实决定了如下论断:“这样,法国国内的广大群众,便是由一些同名数简单相加形成的,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数百万家庭的经济生活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互相敌对,就这一点而言,他们是一个阶级。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共同关系,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形成政治组织,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又不是一个阶级。”[7]也就是说,小农作为一个阶级只是名义上的,不是事实上的。于是,官本位就被注定了:“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无论是通过议会或通过国民公会。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支配社会。”[7]看来,小农的地位决定了他们天性就喜欢“被代表”,希望有人“为他们做主”,而不是自己做主。
  当然,我们还需要结合中国的社会结构来进一步证明马克思的结论。作为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家庭是中国社会最基本的细胞组织。这个社会的特征,一面是庞大的国家官僚体系,另一面是广阔庞杂的民间社会,其基本特征可以称为官民二元格局。虽然《大学》中有“修齐治平”一套路数,但家与国之间缺乏实际的有效的体制性联结,二者在事实上是脱节的。一个人要想走出家庭进入国家官僚体系,唯一的通道就是读书考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价值取向由此铸成。隋唐以后通过科举制把家与国以制度化的形式真正衔接了起来,但整体而言,科举制并没有改变官民二元格局的社会结构,反而强化了这一结构。打个比方,中国社会结构就像一个葫芦,葫芦的上部分表示官(国),下部分表示民(家),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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