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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空间失衡:城镇化建设中的等级陷阱与治理策略/雷永阔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雷永阔 日期:2021-10-21 11:32:57
城镇建设水平作为领导者晋升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对中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缺乏担当、消极作为的领导者进行问责。为此,中央应展开定期与不定期的专项巡视,对领导者推进城镇化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考察,从而充分调动领导者对中小城镇建设的重视程度,推进行政区域城镇化建设平衡发展。
  (五)保持改革与稳定的平衡,逐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均衡发展
  高等级政府放权、创新城镇管理机制等措施是打破城镇化建设路径依赖的重要环节,但这些都意味着行政区域内的原有利益格局被打破,是一个利益再分配的过程。这势必会对部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如果处理不好则有可能破坏稳定局面。为此,城镇化建设在改革的同时要坚持稳定性原则,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变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碍性因素制订相对应的解决方案,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阐明城镇化建设变革的重要意义,增强区域内城镇协调发展、平衡发展的认可度与支持度。在实施具体改革措施时也应坚持稳步推进。以大城镇去功能化为例,大城镇去功能化是将部分功能、要素转移到中小城镇,这一方面能够缓解大城镇发展压力,另一方面能够增加中小城镇发展动力与支持。但这个过程要注重功能的逐步转移与慢性流动,过快的改革会使得大城镇与中小城镇均感不适。要通过有序推进、逐渐过渡实现大中小城镇的均衡建设与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炎峰.城镇化背景下基层政府权责伦理的重构与职能转变[J].领导科学,2018(17):13-15.
  [2]阎西康,马旭东.基于特色小镇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关系研究[J].农业经济,2021(5):41-42,142.
 
  责任编辑 史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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