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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任期制下领导干部决策动机的异化与回归/张 坤 张智勇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张 坤 张智勇 日期:2021-10-21 11:31:49
及推诿扯皮等懒政怠政的“磨洋工”行为。
  (三)权威压制下的动机矫正
  已知在任期的弹性调控下,部分地方领导干部的决策动机存在非理性偏移状态,而该状态将受到来自组织体制与行政层级的权威压制,使得偏移程度不至于太过严重。
  1.体制权威矫正动机偏移。在民主集中制下,地方政治权力相对集中,若权力制约机制执行不力,领导干部易滋生个人意志逾越法律红线、个人权力凌驾于组织之上的不良动机,在决策工作中大搞“一言堂”和个人崇拜行为,进而导致严重的独断专行现象。但是,随着我国协商民主下集体决策体制日臻完善,多元化的决策参与主体能够实现对绝对权威的有效制衡。同时,我国的各大监督体系对地方决策的监督效应也愈发凸显。在决策体制与监督体制的双重压制下,地方领导干部犯错误的政治成本显著提升,促使其矫正不良动机,科学用权,理性用权。
  2.层级权威矫正动机偏移。随着政府内部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会出现委托目标畸形与信息流失严重的现象。而我国政府在“直线—职能”式结构下,亦会存在目标不一致(上级目标制定与下级目标落实存在偏离)与信息不对称(行政层级高低与信息掌握程度呈负相关)状况。比如,少数干部在决策失误后采取隐瞒或谎报的避责行为,多是出于利用上级领导信息不对称的侥幸心理。但于弹性化的任期调控之下,政府行政层级与党政职能上的差异实现了实际任期调控的分部化差异(层级越高、任期越长),能够有效确保上级领导对下级干部、党委领导对行政领导的绝对政治权威。当地方干部决策制定与上级或中央领导目标存在显著偏离时,上级领导能够依托政治权力的不对称性对下级干部的任期进行恰当干预,并通过调入或调离干部来实现结构优化,进而保障组织目标的统一。可见,行政层级差异而塑造的任期差异,能够有效通过权力不对称性对下级干部在信息不对称性情况下的不良决策动机产生权威压制效果,进而矫正非理性的决策心理。
  
  三、规范之策:刚柔共振促使动机回归
  
  在我国“半固定”式任期模式下,地方决策主体会滋生激进或懒惰心理,该心理受到体制权威与层级权威的压制。但若想彻底促进决策动机的理性回归,还需要通过健全刚性机制与规范柔性约束来共同发力。
  (一)健全刚性机制
  1.健全决策纠错机制。从尊重决策权的角度,对决策事前、事中及事后进行必要预防与纠正来约束非理性决策心理。一是决策预防机制。空有内在不良动机,而不依附于外力,仍无法实现自利化决策的目的,因此,须预防任何可能影响决策结果的外力因素,让不良动机无所依附。事前,预防客观信息不全。信息是决策的依据,应加强各部门信息收集和情报工作,提高决策参与者信息掌握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事中,预防决策规则不符。破坏集体决策规则的行为正由显性走向隐性,应进一步推动决策过程公开化及决策参与主体多元化。二是决策纠正机制。决策纠正是对决策产物(具体政策)的事后干预,即在决策落实过程中,不仅要关心决策目标效果的优劣,更要具备变劣为优的本领,从而减轻失误决策的负面影响。
  2.健全决策问责机制。从权责相对的法理角度,对决策后果进行必要问责可震慑非理性决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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