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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任期制下领导干部决策动机的异化与回归/张 坤 张智勇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张 坤 张智勇 日期:2021-10-21 11:31:49
;四化”原则对干部任期进行弹性调控,积极推动干部竞争、流动与迁调,以改善行政工作的“死水”状态。当下,多数地方领导干部实际任期已由制度规定的五年逐渐缩水为实际的三年。一项对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实际任期的最新统计分析表明,在1978—2018年间,我国多数地方主官的实际任期均为三年。[5]这说明任期的第三年成为领导干部职位调整的重要“窗口期”,为“三年之政”的经验法则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撑。该法则也逐渐成为部分干部的心理共识,且对其任职期间的决策动机产生直接影响。
  2.行政组织内的分部化调控。“三年之政”的经验法则并不完全适用于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其实际任期也呈现显著的分部化差异,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层级差异塑造实际任期差异。我国地方领导干部体系包括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及乡镇级四级,虽然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存在显著差异,但也有明显规律,即行政层级越高,在同一职位的任职年限越长。二是党政职能差异塑造实际任期差异。当前,在“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安排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实际任期分化明显,表现为地方同级党委领导实际任期长于行政首长。
  (二)决策动机的非理性偏移
  在弹性调控下,我国地方主官实际任期呈现出固定任期与弹性任期相结合的“半固定”任期模式,普遍表现为实际任期与行政层级的负相关关系,并在3~5年区间内波动。该任期模式能够有效实现强化竞争、起用新秀的目的,但也易导致部分干部群体在政绩重压之下偏离理性的决策动机,滋生激进或懒慢心理而产生诸多流弊。
  1.激情异化为激进。相关研究指出,在弹性调控下,五年固定任期并不能被充分保障已成为社会共识,理性官员会在“三年之政”经验法则下做好短期行为准备。这将迫使部分领导干部在晋升压力下自我施压,推动决策心理由稳健向激情的加速过渡,从而实现政绩目标迅速提升。而实践中,部分决策主体在主客观因素驱使下,激情心理异化为激进心态的状况被社会广为诟病。首先,地方权力的集中为决策主体的政绩冲动提供了资本。其次,经济绩效作为晋升考核的主要指标,促使决策主体更偏好于周期短、见效快的短期目标。再次,受人治思维与裙带观念的影响,部分监督主体对非理性决策目标的设定缺乏必要反制力。部分领导干部在上述因素的催化下逐渐丧失决策理性,心生形式主义、功利主义的决策倾向,在信息不完全情况下冲破体制约束进行激进决策,产生诸多重视短期绩效而忽视长远回报、注重经济指标而忽视社会治理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些流弊已引起社会的多方关注。
  2.稳健异化为懒慢。由于行政职位的有限性与特殊性,“三年之政”的经验法则并不完全具备普适性。理论上,三年期满而未得到晋升或调整的干部将处于随时被考核、迁调的弹性任期境遇中,这将助推其形成渐进式决策心理,在后续任期中尽量保持政绩“不可坠”的目标,从而于考核中占据优势。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晋升失利后消极情绪及重拳反腐下避责心态的影响,少数地方领导干部的决策动机逐渐由稳健异化为懒慢,滋生“遇事留一手”“多做就多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腐败风气,通过欺上瞒下、敷衍应付来实现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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