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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表态的政治逻辑与优化治理/葛维东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葛维东 日期:2021-08-30 09:57:33
持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动态平衡。第一,政治刚性与非政治弹性。有关政治立场的原则性问题,地方政府必须刚性执行,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对于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中央政府可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使其能够结合实际灵活实施。第二,目标刚性与行为弹性。中央政府设定的政策目标要求地方政府保证完成,但应允许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的具体行为手段,做到因地制宜。第三,整体刚性与局部弹性。整体刚性是指国家与社会整体利益处于优先地位;局部弹性是指当中央与地方产生利益冲突时,地方利益应让位于整体利益,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即便是某项政策与地方利益相悖,为了保障国家全局性利益,地方领导干部也应积极执行,以大局为重。
  (二)引导领导干部真实表态,以语言真实带动实际行动
  表态的存在具有其逻辑基础,因此具备很强的必要性,这是上级传达意志、调动领导干部注意力的重要形式。基于此,应对领导干部表态进行规范与优化,保证表态的真实性并能对其行为起到引导作用。“高度重视”“及时回应”“有效整改”等是领导干部表态常用的话语,但一般情况下,上级不会去深究具体程度,这就为一些领导干部造假制造了可乘之机,以至于类似语言呈现出一种滋生蔓延的趋势,大大降低了其原本价值。中央政府对此类问题应给予充分重视,规范政府文本中的表态用语,提升表态的真实性。比如,对于领导干部表态要“有效整改”的,要求领导干部列出整改前后的相应数据并提供附证材料。这样能够减少官场中弄虚作假的现象,使领导干部将精力投入具体行动中,以积极执行为表态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实现说到做到、做到说到的表态与行为之间的良性循环。
  (三)重点考察领导干部行为,检验行为与表态的一致性程度
  在很多情况下,话语表态与行为实施、政策执行与政绩汇报之间都是存在时间间隔的,中央政府以及上级政府需要对间隔时间中领导干部的具体行为和行为的持续性进行重点检测,保证领导干部对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第一,强化对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情况的整治。通过定期巡视、不定期暗访等形式了解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是否将表态真正转变为行动、是否存在光说不练的情况。对于发现的阳奉阴违现象,可先采取约谈、警告的形式督促领导干部尽快执行,如果被约谈的领导干部依然只停留在表态层面,则应给予其降职、取消晋升资格等惩罚。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为持续性的考察。“运动式治理”是一种经常出现的模式,即上级施压时积极执行,压力减弱时则打折执行。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要建立长期性、常态化的巡查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扎实工作作风的形成[1],以长效机制解决相关问题,而不是只追求问题的一时解决。
  (四)降低问责机制弹性,减少领导干部消极作为空间
  问责是应对领导干部言行不一致、消极执行政策的有力武器,应通过问责机制刚性化减少领导干部阳奉阴违、光说不做的现象。第一,健全问责机制,减少领导干部议价空间。制度弹性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其中,制度自身的完善程度是关键因素。因此,要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对问责程序与标准、问责主体部门、问责时限与力度等进行精准强化[2],促使“有责可问”转向&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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