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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权力隐性腐败的内核、外显与治理机制——基于“一家两制”情境/王保坤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王保坤 日期:2021-06-15 10:08:33
dquo;一方退出”,或者领导干部调整职务,或者禁止其亲属进入,杜绝可能发生的钱权交易和利益输送。再次,强化对领导干部亲属行为进行监督的机制。领导干部亲属进入市场后,相关部门要对其经营活动实施重点监督,监察其资源获取途径是否合法、承接项目路径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是否借助领导干部权力进行不正当竞争等。
  (二)以“一家两制”情况报告解决权力信息不对称
  “一家两制”的隐蔽性在于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信息不对称,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成为治理“一家两制”的重要途径,“一家两制”情况报告机制的建立与推行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关键所在。首先,明确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内容与形式。在内容上,要以领导干部亲属的商业经历以及投资经历为主,比如领导干部亲属名下的公司名称、业务内容、详细收支、纳税情况、近期投资等;领导干部亲属是否有其他营利活动,报告其是否从事保险、法律、中介等相关服务。在形式上,各单位、各部门可采取相对灵活的形式。部门高层一把手、高层领导的情况报告应由上一级政府负责,中层领导的情况报告可由部门领导负责。相关报表要经过纪委检查与审阅,并存放入领导干部档案。其次,同步完善领导干部报告审查与监督机制。领导干部提交情况报告并不意味着完事,报告本身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需要检验与审查的,否则这项监督机制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关职能部门应通过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对报告中的相应信息和数据进行核实,确定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同时,还要对领导干部亲属的经营行为、营利行为进行适时监督,掌握其动态化信息,为下一轮的领导干部报告审查做好准备。
  (三)完善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规避机制
  隐性权力腐败是“一家两制”的症结,因而要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行使,促使公共权力健康运行。首先,健全领导干部利益回避机制。领导干部的双重角色是诱发“一家两制”的实质性原因,减少角色冲突也就能够从根本上消减这类腐败问题。因此,要健全利益回避机制,避免领导干部由于双重角色产生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利益回避机制与“一方退出”机制是有区别的,“一方退出”的情境是领导干部相对稳定地在某部门、某领域任职,而利益回避机制则强调领导干部的动态活动,即某项临时性任务可能与其亲属营利活动产生交集,此时应进行回避。至于具体的回避程序,或者由亲属本人进行申请,或者由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提出,在此基础上进行核实与调查,对有必要进行回避的则按规回避。其次,强化领导干部权力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滥权荫庇、是否与企业主存在着不正当的政商关系、是否存在泄露信息等。“一家两制”是围绕利益产生的,加强权力违规运行的成本就是减少“一家两制”的直接手段,因而要强化问责、加大处分,使得违规成本大于违规收益,减少领导干部权力滥用的动机。
  (四)以“一家两制”奖励举报机制治理权力腐败隐性化
  上文已多次论述,很多“一家两制”具有合法外衣,要消除这种隐性化的权力腐败需要积极借助社会力量,以举报机制将权力腐败显性化。首先,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强化舆论举报。互联网时代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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