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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公共部门管理之精义:“无为无不为”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龚春明 朱启臻 日期:2011-07-24 16:18:15
管事和管人两个层面,故本文将从这两个层面来分析领导者如何实行“无为而无不为”管理。

  二、事务层面的“无为”和“无不为”

  “无为而无不为”管理思想的第一层含义就是领导者在管事上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在一个组织里,事是有大小之分的,大事即战略,小事即战术。何为战略与战术呢?简单地讲,战略就是明确组织使命,对本组织是干什么的、应该是怎么样的进行思考和解答;而战术则是指组织应该用什么方法和手段来实现其战略。所以,要在管理中做到“无为而治”,领导者必须对二者区别对待,要在战略上“有所为”和在战术上“有所不为”。

  1.战略上的“有所为”

  “有所为,有所不为”,最早源自《论语·子路》:“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即要求人们审时度势,决定取舍,选择重要的事情去做,而不做或暂时不做某些事情。汉代“丙吉问牛喘”的历史佳话,便形象地说明了领导者的为政智慧。

  我国政府在管理层面也正在经历由政治权力的统治者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角色转型,其本质都是政府在管理上由“有为”向“无为”的转变。社会对政府管理这种职能、角色转变的渴求其实就是要政府“道法自然”,顺应客观规律办事,释放权力,逐步向“无为而治”这一管理最高境界迈进。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同时也与老子“无为而治”思想不谋而合。

  2.战术上的“有所不为”

  领导者为何要在“战术”上有所不为?又如何来实现呢?

  第一,领导者必须认识到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管理中必然会碰到两类事情:一类是事关部门全局和长远利益的大事,另一类是相对次要的琐碎的小事。作为部门领导者和管理者,应该在第一类事情上“有所为”,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战略上,而不是把精力放在战术上,越俎代庖,成为一个忙忙碌碌的“事务型”领导。越俎代庖之所以不可行,首先是因为任何人都无法做到大事小事事事“有为”,领导者也是精力有限的“人”,而不是法力无边的“神”。其次是因为越俎代庖实质上是一种“越权”行为,是一种对下属不信任的表现,长此以往,还将导致上下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加剧。领导者应该明白,做好每一件小事是基层管理者和一般成员应该做的事,而不是领导者的职责。在此方面,国外的一些著名管理学家有过很多精辟的论述,如米勒曾指出:“真正的领导不在于事必躬亲,而在于他要指出路来。”所以,领导者在管理上应该时刻牢记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先抓主要矛盾——事关部门全局和长远利益的大事,再抓次要矛盾——琐碎的小事,给下属以机会和足够的施展才干的空间,这样的领导者不但轻松,而且高效。小事上“有所不为”,大事上才能“有所为”,进而实现整个部门工作的“有为”。

  第二,最高领导者要认识到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一个部门管理要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一个领导者要想在各个领域都成为专家几乎是不可能的。老子说:“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外行人替工匠砍伐木头,很少有人能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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