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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下期

城市基层治理中社会稳定风险问题的诱发因素与防避思路/乔瑞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乔瑞华 日期:2021-03-01 10:13:51
  【摘  要】在城市基层治理的社会稳定风险诱发因素中,利益冲突是根本诱因,决策机制不科学是直接诱因,诉求表达渠道不畅是间接诱因,谣言应对困境是激化诱因,极端暴戾人格是偶发诱因。为此,在城市基层治理中,应切实做到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织密社会稳定风险安全网;高度重视决策行为,打好社会稳定防疫针;完善诉求表述机制,加装社会稳定风险减压阀;防避谣言风险,筑牢社会稳定风险防火墙;消融极端暴戾人格,远离社会稳定风险爆发点。
  【关 键 词】城市基层治理;社会稳定风险;利益;决策;诉求表达
  【作者简介】乔瑞华(1982— ),女,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02-0028-04

 

  新时代,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各类要素越来越向城市聚集,城市基层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议题更为复杂,应对社会稳定风险的要求更高。立足城市发展实际和人民需求,系统分析社会稳定风险问题的诱发因素并对其做到有效防避,对城市基层治理意义重大。

  一、城市基层治理中社会稳定风险的诱发因素分析
  (一)利益冲突是城市基层治理中社会稳定风险产生的根本诱因
  我国城市发展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物质基础更加稳固,有了更强的实力和更大的可能性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在逐步提升。但城市基层治理在落实各类公共政策和实施各类公共管理行为的过程中,实现的是城市中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和社会结构变动,其中必然涉及复杂的利益再分配与再确认过程,人们可能因利益受损而产生不满情绪甚至过激行为。这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诱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根本性因素,必须加以有效应对。
  (二)决策机制不科学是城市基层治理中社会稳定风险产生的直接诱因
  城市基层治理是对利益关系的再分配与再确认过程,而这一过程是经由相关的公共决策行为实现的。因此,公共决策机制科学与否是能否有效控制利益冲突,进而规避社会稳定风险的决定因素。首先,从决策理念看,由于决策环境的复杂性和决策者认知结构的局限性,决策理念可能会出现偏差。比如,在错误政绩观的驱使下,一些地方政府未能摆正经济发展与社会整体进步、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被动式发展与主动式发展之间的关系,所做出的一些决策不符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从而可能产生社会稳定方面的风险。其次,从决策程序看,国务院2019年颁布并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还存在把关不严、流于形式的问题。再次,从决策执行看,决策在执行中可能存在规避式执行、教条式执行、观望式执行、变通式执行、象征式执行等问题,使一些本来有利于民生、有利于人民福祉的政策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反而引发社会稳定风险。最后,从决策责任看,决策的权责不明晰、权大责小、权小责大等问题依然存在,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完善,这也是导致决策难以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进而产生社会稳定风险的直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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