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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治理现代化中网络组织的结构类型、运行问题与效能提升/黄 萍 罗竖元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黄 萍 罗竖元 日期:2024-12-03 11:01:22
不可“以不变应万变”,而是需要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及运行方式等。组织成员尤其是领导者必须切实认识到持续优化组织的必要性,这一点是网络空间中优化组织、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水平的重要前提。
  确定提升组织运行效能的正确方向。组织拥有正确的发展方向,能够防范组织演变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确定提升组织运行效能的正确方向主要是指:一方面,从组织结构的变化来看,确定正确方向需要做到,促使一些网络组织的结构由多中心型、绝对单中心型向单中心主导型演变,防止大量网络组织的结构从单中心主导型向多中心型或绝对单中心型演变;另一方面,从组织成员在网络组织中所处位置的变化来看,确定正确方向意味着,在网络组织运行过程中使组织成员的实力与所处位置对应,而非组织成员实力明显大于所处位置的需求,抑或是组织成员实力明显小于所处位置的需求,即出现大材小用或小材大用这两种情况。这两方面与网络空间治理的发展趋向相符,是能够有效提升组织运行效能的方略。
  遵循提升网络组织运行效能的四大原则。在网络组织发展过程中“遵循适度原则、因需制宜原则、非均衡原则、系统原则”[11],这四大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治理的很多领域。第一,适度原则。一方面,组织内部的权力分配必须适度,这意味着单中心为主导的结构是一种普适性选择,必须防范大量组织的结构演变为绝对单中心或多中心组织结构。另一方面,提升组织运行效能的举措必须适度,尤其是必须将诸多举措的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严防两种极端状态。举措的强度过强,对组织的正常运行产生威胁;举措的强度太弱,起不到提升组织运行效能的作用。第二,因需制宜原则。应根据现实需求确定组织结构。如尽管大部分组织应该是单中心主导结构,但两个或者多个组织平等协作推进治理现代化进程时,可以采用多中心组织结构。同时,也应根据组织成员的实力及组织需求等确定组织成员在组织中所处位置,使组织成员的实力与其所处位置的实力要求对应,为组织在数字时代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有效提升运行性能创造条件。第三,非均衡原则。提升组织运行效能必须使单中心主导型结构在组织类型中占大多数,这一目标具有明显的非均衡性。除此之外,提升组织运行效能的过程中必须重点依靠某些主体,对某些举措的倚重程度必须较高,这些情况都是提升组织运行效能过程中遵循非均衡原则的表现,遵循这一原则有助于较快实现优化组织的目标。第四,系统原则。提升网络组织运行效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元主体,需要多元举措,而且这些举措存在于实体空间和网络空间中。更为重要的是,在促进组织结构由多中心型、绝对单中心型向单中心主导型演变的过程中,上述情况会变得更为复杂,更加需要组织的领导者遵循系统原则。
  (二)数字时代治理现代化中提升网络组织运行效能的方略
  严格根据组织成员实力动态调整其所处位置。在数字时代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应遵循“变是唯一的不变”这一哲学观、按照因需制宜原则适时调整组织成员所处位置,具体举措分为两类:将实力相对变弱甚至绝对变弱的主体所处位置向组织外缘迁移,将能力变强或相对变强的主体所处位置向组织内缘迁移。第一,同时在实体空间和网络空间中明确“调整组织成员所处位置”决定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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