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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下期

宋朝文官制度治理的得失及其启示/王国胜 张若彤 宋珍妮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国胜 张若彤 宋珍妮 日期:2020-12-14 16:23:55
宰相,绝大多数是进士出身,仅有一位出身武将,科举制也因此成为宋朝文官制度发展的坚实保障和最大助推器。
  2.在文官的管理上侧重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经由科考脱颖而出的文臣通常被分配在中央和地方的重要职位上,即使像枢密院这种主理军事的部门,其长官也由文官担任。这种文尊武卑的形势直接造成了文官在俸禄上高薪、在行政上独大、在地位上尊贵的局面。在集权政治下,一方面,皇帝要依靠文官推进国家机器高效运转而给予其优待;另一方面,为了皇权稳定,皇帝也要对各层级文官的职责行使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主要包括磨勘、印纸批书、巡视三种形式。磨勘是将政绩与资历、出身等因素相结合,考核因素较为全面。印纸是指加盖政府公章的白纸,依据官员所受差遣和官阶分发,用于记录其阶官升迁、履职情况和功过奖惩等。印纸批书分为自查和他查两种形式。印纸批书兴起于宋太祖时期,经由几代发展,对于皇帝及时了解各地官员动态及治理成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巡视是皇帝为了检验各地已呈情况的真实性,不定期委派官员进行实地复查的考核形式,这种突击考核结果一般较为可靠。这三种考核措施与文官仕途的进退升沉直接相关,因此对文官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
  3.在文官的监察上构建具体的执行机制。宋朝对官员的监管分为中央和地方两方面,中央官员主要受谏院、御史台及其下属三院监督,每个机构各司其职,形成严密的监察网络;地方官员则主要受监司(路级)与通判(府州、军监级)监管。监察人员的选拔十分严格,监管机构也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直接对皇帝负责而不受上级约束。这种模式有效避免了官官相护的陋习,进一步强化了君主专制。
  除了上述关键部分,奖惩、回避、致仕等制度也在不同程度上得到发展和完善。在各构成因素的合力作用下,文官制度“在北宋彻底地、稳定地建立起来,贵族政治、武人政治从此基本上退出了封建中国的历史舞台”[2],其内在指导理念和基本内容也完成了最终版本的建构。
  (三)宋朝文官制度的特点
  1.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宋朝享国三百余年,发挥了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它不仅保留了前朝文官制度中的合理因素,而且根据宋朝社会治理的需求予以变革完善,对后继王朝影响深远。以科举取士为例,虽承袭于隋唐,但竭力革除其中弊病,在选拔人才上坚持公平原则,对考生、监考人员及阅卷人员的监察措施均有所创新——考生在入场时必须进行搜身,监考人员年年更换、临时授命且有权互相监督,命题人员一经确定即实行“锁院”政策,杜绝与外界的一切交往。这些打破科考阶层固化的方式成效显著,诸如欧阳修、范仲淹等出身寒门的布衣文人均凭借才能被吸收进官僚集团。科举方面的改革措施在宋朝之后得以沿用,虽然在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制度逐渐僵化,但其在中国古代专制社会中确实为国家选拔出了大批精英,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2.保守性与开放性相统一。我们通常将保守与开放视为对立的存在,宋朝文官制度却同时蕴含了这两种特点。就保守性而言,在文官任用上盲目尊崇因循求稳的“祖宗之法”,在宋太宗、宋真宗时期,宋朝对外作战已经凸显短板,但“重文轻武”理念根深蒂固,当权者认为“以文驭武”的祖宗家法不可变,继续将文臣安置在军事领导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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