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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下期

城市社区多元主体关系困境及其破解的法治路径/李小博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小博 日期:2020-11-03 09:05:48
型政社互动关系。
  3.自助服务。居民委员会既不是政府组织,也不是营利性企业,更不是事业单位,要真正回归到自治组织的本位。而街道办事处是指导者和监督者。要明确社区事务的日常管理权、财产自治权、社区内部事务的决策权、对政府事务的建议权和监督权等,真正增强社区自治能力,树立角色权威。首先,居民委员会要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通过搭建平台,不断引导和推动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形成向心力,将居民的现实利益与社区公共利益有效结合起来,提升治理实效。其次,可以引进社会力量解决专业化不足的问题。有些城市探索出“一会两站”和“一会一居一站”模式,从一定程度上将居民委员会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并理顺与政府的关系,从被动走向主动行使自治权,非常值得借鉴。
  4.社会服务。要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能力,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范围。首先,要明确由宪法和法律赋予社会组织自治权,以及其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事务的权利,发挥好法律的规范性作用。其次,要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政府不仅要下沉权力、转移事权,同时还要实现人力和财力的转移,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多的人财物资源,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吸收、拓展社会资源,提升“造血能力”。
  参考文献:
  [1]陈科霖,张演锋.政社关系的理顺与法治化塑造: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空间与进路[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0(1):26-33.
  [2]陈光.论社区治理多元格局中的党内法规[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9(1):135-144.
  [3]夏芸芸.城市社区治理法治体系建构研究[J].学习与实践,2018(12):74-81.
  [4]高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演进轨迹、困境分析与路径选择[J].理论研究,2018(6):67-74.
 
  责任编辑 姜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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