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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下期

运用治理现代化思维化解部门不合作矛盾的思路/刘 钰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 钰 日期:2020-10-07 21:11:25
味着当单位某一部门感知到合作对其未来部门收益增加贡献不大时,其可能会采取消极合作甚至不合作的态度,以维持既有利益或期望能够以僵持促使单位提高其预期利益感知强度。三是单位利益激励机制有待完善。部门间不合作,除了受到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影响,也与单位利益激励机制作用有限相关。倘若单位能够依据实际情况设计灵活高效的利益激励机制以促进部门合作,必定能够有效强化部门合作意愿,提高合作率。
  (二)因“任务”不合作
  单位组织作为一个合作性极强的有机行动体,内部组成部门间紧密协调与配合是保障单位发展战略推进和整体目标实现的基本保障。部门合作通常以执行或落实组织任务为基础,这就意味着任务分配也会成为诱发部门不合作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而言,组织任务分配诱发部门不合作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任务安排与部门职能不对口。伴随着单位发展日益朝向专业化、精细化,其内部部门也逐步趋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如果领导者在分配和安排组织任务时,忽视了任务与部门专长或职能的匹配,则很有可能致使部门因无法完成任务而拒绝合作执行任务,以避免因任务失败而损伤部门利益。二是任务分配忽视部门资源基础。对于单位内部职能部门而言,执行和落实组织任务是其天然职责所在。然而,如果单位任务分配忽视了任务执行与资源供给的平衡,就可能导致部门因缺乏足够执行资源而消极怠工,直至拒绝合作履行职能。三是任务分配不公平。在部门能力、资源与职能大体相当的情况下,任务分配只有保持公平公正才能够确保部门乐于接受并合作执行任务。倘若组织在任务分配中重此轻彼、肥瘦不均,将会直接激化部门矛盾,降低双方合作意愿,严重时可能引发大规模组织冲突。
  (三)因“恩怨”不合作
  不论是单位整体还是不同部门,其都是由不同性格特征与能力素养的员工所构成的,脱离了员工参与的组织或部门是不完整的,也是无法实现任何目标的。然而,员工在给单位整体发展或部门利益提升注入强大能动力量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其中,影响较为明显的就是由员工恩怨引发部门冲突或矛盾,进而导致部门不合作矛盾产生。具体而言,一是员工发展机会竞争诱发合作矛盾。部门间合作本质上仍旧是由具体员工操作和实现的,这就意味着在员工之间存在发展机会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出于强化自我竞争能力的目的而拒绝与对方合作,这会直接导致部门间产生合作矛盾进而阻碍单位任务执行与规划推进。二是员工个体情感纠纷引发合作矛盾。在长时间任务合作过程中,不同部门员工间可能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产生情感纠纷或冲突。在此情况下,当员工面临合作选择时,极有可能采取措施阻碍合作行动开展,以寻求“心理畅快感”。三是员工性格特质诱发合作矛盾。现实中,部分员工天生习惯单打独斗,不善于与他人合作。当组织强行赋予其合作任务时,不仅难以展现其该有的能力水平,甚至会诱发工作矛盾破坏合作。这就必然会在相互合作的员工之间生出缝隙引发个人恩怨,最终导致部门合作失败。
  (四)因“地位”不合作
  在单位长时间发展和壮大过程中,囿于组织结构设计和部门职责分工的不同,必然会存在核心部门与边缘部门的区隔。边缘部门虽然是单位有机体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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