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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下期

在抗击重大疫情中提升地方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李 英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英 日期:2020-06-11 11:26:02
序。比如,防护物资的紧缺与失衡可能带来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市场风险,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媒介的社会舆论传播可能带来“信息传染”、情绪失控等社会风险,政府部门严格的管控措施可能带来措施极端、影响经济等应急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就是要做到依法行政,采取合理合法、有力有效的举措,尽力维护秩序,防止失序,避免无序。
  (三)避免增加基层不必要的负担
  城乡村社是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关键防线。在战时状态下,村社承担了许多以前由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承担的职责。尤其是针对居家隔离者,村社既要提供生活必需品的服务,还要提供医疗方面的相关服务。此时,基层干部被迅速动员参与到一线工作中,处理走访摸排、入户宣传、情况核实等基础性工作,工作人员有限,工作量大,甚是辛苦。
  但在部分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久禁不止,比如,一件事情要填多个部门的多张表格。这既消耗了基层干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还对原本十分紧张的基层防控力量造成了浪费。
  针对这种情况,在特殊情境中,尤其要考虑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工作精力与工作实效问题,尽可能做好协调统筹,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而不是分头行动、各发指令、各下任务,增加基层不必要的负担。
  三、重大疫情下地方领导干部必备的治理能力
  (一)依法治理能力
  首先,需要明确依法治理的价值意蕴。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面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地方所采取的强制隔离、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等措施正是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出发点的。但是,在依法采取部分强制措施、特殊措施时,还必须尊重人民的知情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不能以损害人民权利为代价。
  其次,需要清楚依法防控的战时状态特征。“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公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但在面对重大疫情时,政府必须以更加主导的姿态积极主动承担更多的防控责任,包括对人员流动、交通运输、物资供应采取的部分强制措施。与此相对应,战时状态下的私权利也不完全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普通公民要把更多人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自觉按照公共政策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公私权的特殊状态,要求领导干部在决策、执行时必须把握好度,既积极主动作为又不随意加码乱作为,做到进退相宜。
  再次,需要掌握依法防控疫情的方式方法。各地领导干部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审慎决策,规范疫情信息发布、公益慈善捐赠、基层社区治理等工作。同时,还需要及时出台合法合理的应急行政规章,及时处置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暴力伤医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审理因疫情导致的各种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
  (二)贯彻执行能力
  一要具备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能力。疫情防控是举国大事,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国一盘棋”才能赢得胜利。疫情的发生、发展和防控有其自身的阶段性和规律性,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应对要求,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和习近平的重要指示正是党中央全面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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