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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下期

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的现实困境与实施路径研究/张贵群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贵群 日期:2020-04-27 16:13:03
,治理资源汲取能力的改善和配置方式的优化本身就是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方面的资源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保证了社会治理设施的改造升级。但总体而言,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的资源整合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对于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度不够,主要依靠政府自身的力量和资源,社会化程度不高;另一方面,即使对于政府自身资源的整合而言,也还存在较大不足,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合理配置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专业人才不足,技术支撑相对薄弱
  社会治理智能化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其本质上是社会治理主体利用现代科技对社会治理工作赋能的过程。近年来,我国智能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人才的加速聚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治理智能化的加速推进。但总体而言,我国既懂社会治理又懂信息技术的综合性人才仍然比较缺乏,社会治理领域的智能化产业基础还相对薄弱,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用于提高社会治理质效的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推广、应用还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在沿用传统的技术和手段,以人工的方式进行治理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成本较高、效率较低,难以实现对社情民意的全面了解、对社会动态的系统感知、对群众需求的及时回应、对社会风险的研判预防。
  (四)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机制建设滞后,治理效果有待提升
  一种创新活动要持续地发挥作用,离不开制度的支撑。推动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一个重要保障和前提就是加强机制建设,提高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一定程度上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但总体而言,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机制建设仍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治理责任落实机制尚不严密,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统筹协调与合作互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治理流程优化机制尚不完善,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智能化手段”融合度低,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治理经验推广机制尚不健全,对于各地区、各部门实践探索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的实施路径
  (一)创新社会治理思维,做好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规划
  一是创新思维,强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意识。各级治理主体要立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这一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社会治理创新要求,积极顺应科技发展潮流,树立开放、包容、科学、民主、合作、共享的社会治理思维,强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意识,以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为导向,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是统筹谋划,做好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规划。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加强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制订目标清晰、职责明确、标准统一、制度规范、保障有力的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着力构建一套适合中国社会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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