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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下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李 雪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 雪 日期:2019-12-20 12:26:04
”的陷阱,通过双向监督机制平衡中央与地方利益。在政治发展进程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明确政府权力边界和范围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至关重要。因此,中央在改革过程中一直致力于通过建立有限政府,明晰政府权限,统合中央与地方利益达成某种制度妥协:中央对地方形成权威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权力监督机制,地方对中央形成独立化、系统化、双向化的权力监督机制。
  改革开放后,中央权力的主动弱化和地方权力自我需求内在地实现了中央与地方权力的有效制约,中央—地方关系逐渐从零和博弈状态中迈出,释放出更多活力,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和适度分权防止了中央集权和权力滥用,推进了政治法治化进程,中央政府承担了更多的公共服务职能;地方政府聚焦地方经济事务,承担了更多相应的公共服务和社会责任,地方利益空间增多,利益表达渠道畅通。总的来说,中央与地方的权力配置问题仍然需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有效划分,保障人民权力与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是平衡央地权力关系的关键。
  (四)国家与社会
  1.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二元对立
  总体而言,改革开放转型期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实现了从二元分立到互动关系的结构性变迁。改革开放前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表现在:其一,国家权力囊括了所有的社会领域,国家的统一指令覆压了社会的可自主性,意识形态的趋于一致性制约了社会的自主性。其二,国际上某些打着“公民社会”的旗号对社会主义进行政治渗透和“颜色革命”的现象引起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紧张,因此视公民社会为敌。其三,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关系是,一旦社会力量强大及社会组织出现,必然出现国家暴政、社会矛盾。其四,包括生产、经营、分配、流通等计划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国家的管理范围,私人企业和私人经济会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毒瘤而被清除。
  2.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弹性扩张
  改革开放后,由于分权逻辑再加上地方政府拥有较大自主性,能较敏捷地应对社会问题,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弹性增大,二者互动频繁。就实质意义而言,改革开放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
  第一,公共权力与个体权利。中国革命催生出了一个更强有力、更复杂的政权,一个统摄、领导、决策、监督的政党同一个冗杂、科层、庞大的政府机构融合成一个有差异但不可分割的组织体系。代替旧的政治精英集团、非官方机构团体、传统社会组织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精英领袖、新型共产党精英团体及其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国家化的官僚系统。社会转型期伴随着国家机器对社会力量的松绑,国家与市场的分离拓展了新的社会空间,可以容纳新的多元利益的存在。新的多元利益格局下的公民群体要求摆脱政治精英设定好的政治路径,加之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需要国家建立开放性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
  第二,社会结构性体制形态变化。一是社会组织结构形式从集体化向多元化转变,如从村民组织自治到居民自治组织再到众多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慈善组织等。二是社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单位体制的瓦解意味着社会联系方式转变为以公共领域内社会组织为主,从体制内到体制外的公民不再单纯依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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