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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下期

“微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 转型的难点、要点与突破之道/李艳庆 杨子夜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艳庆 杨子夜 日期:2019-11-06 10:26:23
,在法治原则的引领下适度兼顾公众情感意愿的表达,实现治理行为的合理且合情,也才能真正把握住适度管控的范围与原则。
  (三)治理方式的多元化转变
  伴随社会公众法治与权利意识的不断强化,在涉及民众利益和重大权益的公共事件中,确保民众意愿、诉求顺畅表达是政府必须考虑的重要方面。这直接关系后续决策政令的认可度与执行度。在此基础上还需要丰富民众参与治理的渠道路径,充分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民众上下沟通、多元共治的科学治理体系,这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之一。结合我国当下改革不断深化的现实情况,无论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扶贫攻坚,还是公共服务改进,均涉及复杂的利益调整和制度变革。若依然单纯依靠传统的强制推进或“一票否决”而进行震慑,无疑会加剧上下级矛盾冲突,更可能因为意愿传达不畅而引致公众反感,导致结果事与愿违。这就更需要改变传统的压力型管控管制而代之以沟通型的引导参与。
  (四)治理路径的法治化转变
  基层治理不仅意味着对不当行为的控制,还涉及对大众行为的一致化引导[2],即在目标认同基础上的彼此高效、统一行动。尤其是在当下深化变革的关键时期,基层治理更强调行为的高效落实和阶段化目标的顺利实现。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部分领导者习惯于以加码、加责的形式而向下施压,一旦下属行为有违自我初衷则“上纲上线”,惩戒“过激过猛”。事实上,在民众法治理念、权利观点日趋成熟的环境中,一味地施压胁迫而实现管控与治理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的。过大的压力与责任只会引致民众更大的对抗行为,依据法律制度而明确彼此的责任界限才是有效激励与敦促的新方式。这也就意味着,基层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应首先实现治理路径的转变,通过建构法治化治理架构而识别不作为、乱作为者,以对不当行为的管控而实现整体行为效率的提升,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基础上改变传统的“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治理方式。
  (五)治理边界的明晰化转变
  秩序与自由并存即意味着治理的有限性,这就需要管理者明确自我的管控范围,清楚知晓自我凭借权力可以和应该涉足的范围所在。“微时代”,言论自由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管理者不能因为自我不愿听、不想听、不喜欢听而强行管控公民言论;但若言论中涉及道听途说、夸大捏造事实、造谣陷害等,则应严格管控限制。这也就意味着,在政府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应首先明确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边界所在,面对彼此交错的范围应以保护公民权利不受侵犯为前提进行抉择。公共权力的介入必须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诉求的满足和组织的发展,必须有利于社会公共秩序的维系,也只有以此为基本前提,方能确保自由与秩序的并存、合理与合情的兼顾。
  三、“微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转型之道
  (一)以理念的发展性确保治理的先进性
  “微时代”带给民众思想意识的冲击使得其对于权利的认知更为深刻,对于发展的诉求也更为迫切。这对于政府而言,无疑需要转变关注焦点、变革管控路径,既确保对公众自由空间的营造与维护,更要通过主动的行为创新而高效满足发展诉求。首先,作为引领组织发展的领头人,领导者的思维与眼界应更为开放和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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