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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下期

民主协商视域下网络空间治理的现实挑战及路径调适/王太明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太明 日期:2019-03-21 16:40:55
,为了保证自己在“政绩锦标赛”中取得好成绩,地方政府往往优先应对问题的暴露,然后考虑处置暴露的问题。另一方面,权责关系不畅,执法监督不严。为了缓解“九龙治水”的局面,中央成立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统筹协调网络空间中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但网络空间治理具有系统性、复杂性、时空性、可持续性,网络空间存在的问题有的产生于现实社会,有的产生于虚拟社会,中央网信办在实际网络空间治理过程中,能够干预虚拟却无法干预现实,致使监管执法能力异化成一种服务职责,统筹协调能力弱化,权责关系不清,现实社会治理和网络空间治理脱节。
  (三)立法挑战:法治治理存在盲点,法治能力不强,法治保障缺失
  目前,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互联网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为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生态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仍然存在着立法挑战。一是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导致网络空间造谣生事、颠倒黑白、恶意炒作等网络不良现象经常出现。二是网络技术的漏洞,加剧了网络空间治理的立法难度。三是发展文化产业与复杂网络法律之间存在矛盾。我国目前已经将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鼓励和支持共享经济、网络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但网络文化内容、网络文化传播、网络文化安全保障、网络隐私保护等方面既涉及复杂的法律现实,又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上位法律法规。
  (四)制度挑战:制度设计存在不足,制度落实有限,制度运作碎片化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量子通信等网络空间技术深度发展,人类社会迈入智能时代,与此相比,网络空间治理制度稍显滞后。首先,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制度设计的合法性与代表性不足。网络空间治理与网络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全球治理是五位一体的系统与要素、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全球网络数字化背景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置身事外,但当前西方国家主导网络空间核心治理机制ICANN,进而掌控互联网关键资源和域名系统的分配权,导致网络空间治理制度存在合法性和代表性赤字,广大新兴国家被排斥在ICANN决策层之外。[3]其次,网络空间治理制度机制落实能力有限。伴随着世界政治力量的“东升西降”,西方国家与新兴国家在网络主权、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等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导致既有的国际网络空间治理机制成效相对不足。再次,网络空间治理制度运作的“巴尔干化”和碎片化。网络空间治理的“巴尔干化”是指以利益为驱动的网络空间场域。网络空间边界、网络空间审查与过滤等便是网络“巴尔干化”的重要表现。网络空间治理制度的碎片化是指意识形态、权利再分配、问题结构等因素的存在,使网络安全和网络空间在国际立法、国际组织方面呈现多元化倾向,最终导致网络空间治理全球凝聚力下降。
  二、民主协商视域下网络空间治理挑战的成因
  (一)网络安全防御能力薄弱,网络系统和网络内容安全性低
  网络平台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网络平台系统具有脆弱性。在静态配置状态条件下,风险、威胁、攻击者入侵等导致网络平台系统极其容易被破坏。其次,网络空间信息安全性低。一方面,网络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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