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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下期

基于角色转型和职能转变的政府治理能力提升路径研究/肖 丹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肖 丹 日期:2019-03-21 16:02:43
人们在满足基本物质需求后开始关注物质以外的其他需求,并在需求的质量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倒逼政府转变职能,促使政府更加突出社会公众的主体地位,更加注重对民众各种需求的回应,更加关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下,服务型政府逐渐形成,政府开始关注整个社会不同主体的需求,且为了向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逐渐从纵向控制的管理向横向协调的服务转变,更多地承担起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责任。
  2.从包揽型政府到共治型政府。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计划一切,市场、社会和民众的活力在严格的管控下被压制、能力被抑制。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实现了社会全方位的发展,政府管理的范围、内容、层次不断丰富,逐渐超出政府的能力范围,倒逼政府不断向其他社会主体放权,从管理走向治理,从大包大揽走向共建共治。在此过程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范围逐渐从无限转变为有限,开始强调处理好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以及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及民众的共治。[1]然而,当前政府的职权仍然过宽,而政府在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中仍不能很好地找准自己的定位,且未能与市场、社会形成合力,导致有限政府的共治效果未能很好实现。
  3.从一元化的人治到制度化的法治。人治是一种单向线性垂直控制模式,强调个人权威及权力的集中统一,个人拥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在人治系统中,由于缺乏横向监督,易出现威权主义或独裁统治。法治,顾名思义,是以法律治理国家,其本质是一种多元化的网状控权模式,强调分权与权力的相互制约。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就要求政府的权力来源、行政方式等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政府在设立行政机构、获得行政权力、制定行政程序、做出行政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等方面都要依法而行。[2]因此,从人治向法治转变,有利于实现现代城市治理多元、民主、分权的价值主张,有利于实现城市治理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目标,有利于向服务型政府和有限政府转型,是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城市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政府治理能力提升路径
  1.加强党委领导。党委领导源于党委“领导核心”和“执政主体”双重身份。因此,提升治理能力首先要加强党委领导。具体来说,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一元核心”党委领导机制,针对党组织构架“纵强横弱”的现状,纵向继续完善组织资源配置体系,分析纵向元素存在的实际问题,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模范作用,扎牢群众基础,形成“党组织—党员—群众”三级联动局面[3];横向健全组织配置格局,找准着力点,根据不同类型和性质的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组成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不断扩大党组织建设覆盖面。二是改善领导方式。明确党委领导角色定位,发挥好总揽与协调作用,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多元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各方在城市治理中发挥优势力量;同时统筹好党委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好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优化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效率。三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主要体现在价值导向、制度规范、组织动员等方面。价值导向是指通过媒介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增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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