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17年6月中期

党群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定位、价值与途径/张红涛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张红涛 日期:2017-06-13 18:31:18
光大道。
  推行党群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敦促党群部门依法依规办事,增强法律意识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加强党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预防权力腐败的必然要求。英国学者哈耶克认为,法治就是要求政府的行动受到事前规定并公开的规则的约束,这种规则使得市场主体能够预见到政府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会如何行使强制权力,并据此安排自己的事务。[3]事前规定的含义就是要把应有或不应有的职权与责任提前向社会公众“晒”出来,并接受社会的约束与监督,其目的是让市场主体明白权责清单的边界就是政府(党群)部门依法合法行使权力的上限。因此,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法治社会,实现依法治国,客观上必须规范(约束)政府和党群部门的权力与责任。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运用政治和法律手段,保证党群系统行使权力的明晰化、步骤化和程序化,从制度上防止侵权、越权、强权和惜权等权力“私有化”现象的出现。
  (二)党群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深化改革创新的根本举措
  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创新驱动战略开始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首要选择,如何实现有效快速突破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当前,公共需求快速增长和公共服务供应不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矛盾。党群部门虽不是直接为社会和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性质的部门,但是作为执政党及其直属或附属机构单位,可以说也是责无旁贷,关键时刻更要勇于站出来。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制度创新、社会管理创新、行政管理创新和基层党建创新,是党和国家深化国内改革、扩大创新成果的重大理论表述,也是指导党群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进一步提出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从政治治理的角度看,新加坡学者郑永年认为,“如果说党的组织对象是政党及其政府,那么其意识形态的触角远远超越于党及其政府本身而深入到整个社会”[4]。因此,党群权责体制改革除了改革者顶层自上而下的宏观设计,还涵盖各级党群管理部门旨在持续盘活市场经济、扩容提质公共服务的微观领域。
  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要按照“能减则减,大力精简职权”,“该放尽放”、推进权力下放,“职权法定”、科学确权制权,“便民高效”、推进集中办理[5]等原则有序进行。党群职权梳理,旨在解决党务权责模糊、党政职权交叉等问题,按照审批管理、审核管理、备案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宣传教育、奖惩处分、其他职权八个类别进行划分,以现行法律、法规(含党内法规)、规章(含章程)、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确定职责来源,规范运行流程,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对梳理出的职权,分别明确其具体的办理反馈时限,逐项编制运行流程图,科学设置办理环节,明确具体办理要求,减少繁文缛节,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党群部门权责清单应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并主动向社会全方位、全过程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除外),方便基层和党员群众办事,确保阳光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制度价值与理论逆袭
  权力责任的主体一致性决定了权力所有者必然力图实现权力的隐
[1][2][3][4][5][6][7]